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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二月,台灣發生了一宗轟動港、台的兇殺案,一名港人涉嫌殺害了其港人女友後返回香港,由於港台沒有簽訂引渡協議,故此即使台方向本港提出移送疑犯的要求,香港亦一直未能處理。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K5 `7 L, I' ^9 i7 M/ |9 X
4 y1 S4 U! J9 S4 ^事隔一年,上月中特區政府突然向立法會提交《逃犯條例》修訂,建議容許本港與其他沒有長期司法互助協議的地區,可透過一次性個案方式移交逃犯,適用範圍亦擴大至包括中國內地以至全球百多個國家。* _6 \7 k8 P Z,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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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隨即在社會引起強烈反彈,理由是回歸前通過的《逃犯條例》訂明移交不適用於中國內地,這是由於中港兩地法制及人權存有極大差異,亦是避免港人會被移送到一個沒有人權保障及公平審訊的地方的一個保障,讓當時的港人以至國際社會對一國兩制保持信心。 # N. B( E! Q4 f2 w; c- k' o5.39.217.76tvb now,tvbnow,bttvb+ _1 ?7 b1 ~) b2 Q
而現在政府的建議,就是要將這個保障徹底撕破。 - M& n1 v: Z' e0 T, @) Q, }: }2 o) e % _: g- o, ]! M" k5.39.217.76我關注了逃犯移交及刑事司法互助事宜20多年,我必須要告訴香港市民,這次的修例比《基本法》23條立法更惡!為甚麼?因為23條立法怎麼說也是用香港法律,由香港執法機關執法,香港法庭可以詳細審訊證據和盤問;但根據現在這條惡法,內地只要將一些行為包裝成可移交的罪行,只要表證成立,就可將港人和所有身處香港的外地人移送到內地審判。港人身處內地,沒有獨立律師為你辯護,沒有公開聆訊,更沒有香港法律援助,更嚴重的是內地可以加控你其他內地罪行。到時候,23條根本也不需要立法。3 n: ?5 d, C. I8 `& Z2 Q0 ?
: s6 T- d- x8 J5 H: A* B+ Y1 i- w5.39.217.76林鄭政府多次聲稱,這次修例是為了堵塞條例漏洞,不讓本港成為逃犯天堂,亦是為了台灣謀殺案受害人彰顯公義;她更指政府這時候提出修訂,是出於憐憫心和同理心。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B) X8 K0 z8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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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如果我們的特首真的是出於憐憫,真的要彰顯公義,最有效和最快的方法,就是只和台灣商討落實港台一次性引渡疑犯的安排。事實上,台灣當局在兇案發生後已先後三次向港府提出要求就移交展開商討,然而特區政府一直沒有回應。* C) h8 y' T+ p" R, ^5 r& k, | V
8 _8 r( f! L& j2 q2 W, ^, U2 \公仔箱論壇本來,香港和台灣是很容易談妥移交協議的,原因是兩地法制水平相近,《國際人權公約》在兩地都適用。如果林鄭真的有憐憫心,政府早就應該於一年前開始和台灣展開商討,到現在相信可能已達成初步協議,將移犯移送台灣,為死者尋求公道。但政府卻一直漠視台方要求,浪費了整整一年時間想出現時建議,捨易取難地硬將引渡範圍開放到內地以至全球百多個國家。說到底,這根本不是出於林鄭口中的甚麼憐憫心,而是別有用心!不去和台灣直接商討,卻提出極具爭議的建議,可見政府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要借這宗台灣兇殺案暗渡陳倉,掩飾打開中港引渡的意圖!公仔箱論壇/ l" E) o B( F' S" 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