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s' g( C0 Y: d有關說法的依據還不清楚嗎?一是梁振英不僅是高級官員而且是前特首和現任政協副主席,二是律政司有關案件外判的條文列明:「案件適宜尋求獨立外間大律師提供法律意見或服務,以免可能予人有偏袒的觀感或出現利益衝突的問題」。鄭若驊豈會不理解?有苦衷也。5.39.217.76" D. o Z7 W: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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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界有句名言:「公義不但必須履行,而且必須在眾人面前彰顯」。港大民調顯示,60%受訪者認為律政司自行決定不檢控梁振英是因為梁是全國政協副主席和前特首,做法偏頗,反對的則有26%;73%受訪者認為律政司處理UGL案時應該外聘大律師提獨立意見,15%認為不應該。律政司的處理正是公義無法在眾人面前彰顯。 ) m7 C: `' _+ |/ e; L5 j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 l% A: I+ C9 y3 a鄭若驊這樣做的理由只有一個,就是她清楚知道,如果尋求獨立大律師提供法律意見的話,即使是一個親中的大律師,也不可能提出符合「上頭」意向的意見。單單是違反行政會議的利益申報規定和涉嫌瞞稅,已有足夠檢控理由了。廖長江所指的外界「組織」,應指曾發聲明質疑做法的大律師公會。沒有一個大律師會支持不檢控,這正是鄭若驊的難言之隱。 m) p; J4 z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