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華為公司首席財務官,華為公司創始人女兒在加拿大被關押,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從加拿大法院披露的消息來看,加拿大是在美國要求下對這位華為公司的領導人實施強制羈押措施,理由是中國華為公司與美國制裁的伊朗發生貿易往來。如果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中國華為公司通過直接或者間接的方式與美國制裁的伊朗發生貿易關係,那麼,美國一定會依照國內的法律,嚴厲處罰中國華為公司,並且有可能會追究中國華為公司負責人的刑事責任。 + {; ?* R H3 t/ N
9 u: L' R7 c$ p3 B, |/ ntvb now,tvbnow,bttvb 部分學者提出疑問,既然美國對中國企業實施“長臂管轄”,扣押中國企業管理人員,對中國企業實施制裁,那麼,中國為什麼不能對向台灣出售武器的美國馬丁公司和美國波音公司實施制裁,將美國波音公司的負責人扣押,並且追究其刑事責任呢? % g1 v% U$ B& d: Gtvb now,tvbnow,bttvb, E% {. H2 n8 p5 S/ y# p9 A
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問題,按照對等的原則,既然美國依照其國內法律對於中國企業和中國企業負責人實施制裁措施,那麼,中國政府當然可以對美國企業和美國企業的負責人實施制裁措施。美國干涉中國的內政,向中國台灣出售武器,中國完全可以將向台灣出售武器生產企業納入到中國制裁清單之中,這些企業的負責人都應該接受中國的司法審判。中國之所以沒有這樣做,可能是出於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 o. s5 d; J1 x0 |! H( Z: ]1 g2 v $ x; Q+ j7 I- i9 f& Q$ F( J; `' g 首先,中國尚不清楚美國究竟掌握哪些證據材料,中國企業是否違反聯合國安理會關於制裁伊朗的決議,是否向伊朗出售違禁品?聯合國安理會通過一系列的決議,旨在貫徹落實核不擴散條約的有關規定。中國作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模範帶頭執行聯合國安理會通過的決議。如果中國企業違反聯合國安理會通過的有關決議,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中國政府都不會包庇。中國希望中國企業嚴格按照聯合國安理會通過的有關決議與相關國家發生貿易往來,如果只是無意之中違反聯合國的決議,那麼,中國政府希望中國企業受到應該受到的懲罰,美國企業不能在未經審判情況下扣押中國企業的財產或者中國企業的負責人,因為這不符合無罪推定的原則。或許美國是急於找到證據,因此,才會要求加拿大警方扣押中國公民。中國外交部已經對此作出強烈反應,希望加拿大和美國尊重中國公民的基本人權,切實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中國政府會一如既往地保護中國公民的切身利益,絕對不允許加拿大和美國濫用權力,損害中國公民和中國企業的合法權益。 * `% x/ l6 E+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