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電/最高人民法院11月7日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江必新介紹,《意見》專門就保護農民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作了規定,要求防止簡單以村民自治為由損害村民基本的財產權利,依法依規保護農村外嫁女和入贅婿的合法權益。 1 _# e6 J! ?# g. K- Y(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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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規定,依法妥善處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問題,保護農民基本財產權利。充分認識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對農民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等基本財產權利的重要意義,審慎處理尊重村民自治和保護農民基本財產權利的關係,防止簡單以村民自治為由剝奪村民的基本財產權利。不斷加強與農村農業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等單位的溝通協作,依法依規保護農村外嫁女、入贅婿的合法權益。 7 j9 G" ?/ l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