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新加坡]
法官:病人无法证实求医期间患癌
[打印本頁]
作者:
qqonqq
時間:
2018-7-10 07:45 AM
標題:
法官:病人无法证实求医期间患癌
2007年10月,起诉人因胸痛和呼吸困难,到樟宜综合医院急诊部求医。X光检查后,被发现肺部有个小肉结(nodule)。
5.39.217.76: e- g5 f" Z5 L, o9 u( O' v
从那时候至2011年,她继续到该医院复诊,指医生们都没诊断出其右肺有恶性肿瘤或患有癌症。
( W% [4 V" K8 d3 [: N+ L$ k5.39.217.76
2011年11月,她到邻里诊所求医,医生注意到其右肺有异样。隔年2月,经活体组织切片后,被证实患肺癌。
$ O; \; [" x) T5.39.217.76
她指四答辩人疏忽,没提早在2007年发现肿瘤,导致肿瘤情况恶化,夺走她提早就医的机会。
公仔箱論壇" O' X$ O, H$ _' F$ X/ U7 C6 @' f2 l @
她预计自己少活五年,索讨医药费、收入损失、家人失去依靠和失去结婚机会等赔偿。
公仔箱論壇" ?$ Z3 M+ d. q! U a
辩方驳斥说,起诉人是到了2011年才患癌,医院与医生们并没失职。
+ q2 M( Z- ^% V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洪素燕法官认为,要证明院方与医生真的有疏忽,起诉人须证明她从2007年至2011年间已患癌。
$ j: ~2 N0 |: L7 w8 y& G* z( Ktvb now,tvbnow,bttvb
公仔箱論壇4 n; A1 y" K" E$ {1 M2 O
她指诉方专家缺乏肿瘤学的临床经验,而辩方专家的供词更可靠。根据辩方专家,起诉人的肉结起初是良性的,特征不符合致癌肿瘤。到了2011年7月至2012年2月,才转为恶性。
5.39.217.769 O& R7 ]; [$ P) D/ P
法官裁定起诉人缺乏确切医疗证据,说明她在医院求医期间已患癌,判她败诉。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6/)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