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o1 ?$ V4 o! M/ O' v1 F, `廉署調查發現,該名主管曾於2016年1月1日獲續任,任期至2016年12月31日,並於2017年1月3日起退休。民署管理委員會在2016年12月9日批准該名主管的定期委任續期,由2017年1月1日至1月2日,任期前後共兩天時間。這兩天屬法定假期,該名主管並未因任何緊急事宜上班,且在2016年12月底已經將辦公室鑰匙和其他物品交予其繼任人,並且向署方退還工作證,可見其也並未打算在這兩天上班。5.39.217.76/ ]) O: r2 H: v. x# ]# T3 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