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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杨莉明:通信限制令不是要封锁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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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onqq
時間:
2018-3-22 07: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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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莉明:通信限制令不是要封锁消息
国会在上个月提出公共秩序与安全(特权)法案后,一些舆论批评援引法律限制通信的提议,是政府企图封锁消息。总理公署部长兼人力部和内政部第二部长杨莉明反驳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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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警方权力以应付恐袭等严重安全事件的新法案,是为避免安保行动走漏风声、威胁安全。内政部第二部长杨莉明强调,不是要借此完全封锁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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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在上个月提出公共秩序与安全(特权)法案后,一些舆论批评援引法律限制通信的提议,是政府企图封锁消息。总理公署部长兼人力部和内政部第二部长杨莉明反驳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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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参与法案二读辩论的10名议员中,不少也针对限制令发问。杨莉明进一步说明限制令的用意时指出,科技日新月异,智能手机和无人机都可能导致安保行动走漏风声,威胁民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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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限制令只适用于目标区域范围,安保行动结束后就会解除。警方在通过主流媒体和社交媒体公布限制令时,会说明受影响的区域范围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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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国家的恐袭事件显示,恐怖分子因通过当地媒体的直播获取信息而占了上风。杨莉明强调,限制令只是为防止不负责任的信息传播。违反限制令者可罚款最高两万元或监禁最长两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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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公众若不转发图像,可否获准拍摄,她警惕“不到位的措施是无法达到目的”,而限制令只能减少,不能完全消除随意散播信息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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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莉明也澄清,像人质企图求救的情况,是不会被视为违反限制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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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党主席、阿裕尼集选区议员林瑞莲担心,万一有警员滥用特权,事主或因限制令未能拍下证据。杨莉明答说,警方不会单凭照片或录像展开和结束调查,他们还可询问各方和收集其他证据来确定投诉的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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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补充,即使有限制令,事发后的报道仍是必要的,因此警方将允许指定媒体在事发现场采访。当局也已通知一些驻本地的外国媒体这项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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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获国会三读通过的新法案也赋予警方其他权力,包括在事发现场范围拦截任何无人机、无人操作的车辆和船只;拦截和询问在事发现场范围的人以获取信息;并要求在事发现场范围的建筑采取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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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万一通信限制令不足以有效应对严重紧急事件,内政部长可下令中断目标区域的电信服务。部长授权警方后,指令将在一个月后到期。之后,部长若要继续授权就必须颁布全新指令,若同一时期发生多起不相关的严重安全事件,部长也必须个别斟酌和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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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赋予的多项特权不会随着指令自动生效,警察总监须视情况决定使用哪项特权。无论是部长或警察总监,授权或行使权力时须确保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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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也赋予新加坡武装部队人员、执法人员和公民协助警方的安保行动权力。新法案所取代的公共秩序(保存)法令允许武装部队人员展开搜索、逮捕和封锁工作。不过,为了明确界定国防部和武装部队对属下人员的指挥和控制权,这段条文被转入武装部队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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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公民如保安人员和社区紧急应变小组志愿者,在危难期间提供帮助则是新规定。杨莉明说,公民不会参与危险任务,并可以拒绝协助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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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已经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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