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健康資訊]
聽廣告買產品 務須做到停看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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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immychoo
時間:
2018-3-19 11:25 AM
標題:
聽廣告買產品 務須做到停看聽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昨(七)日公布監控電子媒體廣告結果,發現去年上下半年違規廣告透過節目形態變相傳播之比率,已經從百分之四‧八增至百分之十四‧九,查獲案件皆為誇大、不實、宣稱療效之食品廣告。食藥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科長江仟琦昨指出,去年違規廣告計八千多件,裁罰金額將近二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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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廣告當中,食品大約占了百分之五十、化妝品大約占了百分之三十,其餘為西藥、中藥、其他商品等。江仟琦昨指出,相較之前,整體件數沒有增加,只是表現樣態改變,比如透過
健康
新知,告訴民眾如何保持健康,卻在節目裡面置入一些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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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呼籲,食品僅能提供人體所需營養、熱量,不具任何療效,民眾千萬不要輕信誇大不實的違規廣告,以便避免既破財又傷身。食藥署監控電子媒體廣告當中,查獲案件多以鋪陳相關健康資訊,而後置入產品或是提供諮詢專線等,推銷一些特定商品,甚至利用專業人員取信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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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廣告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廣告內容誇大、不實,可以罰四萬至四百萬元罰鍰;廣告內容宣稱療效,可以罰六十萬至五百萬元罰鍰。此外,食藥署指出,只要廣告內容太神奇、太吸引人,民眾務必做到「停看聽」三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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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停」指的是冷靜思考是否確實有需要,以及對健康是否有幫助;所謂「看」指的是閱讀包裝標示相關資訊;所謂「聽」指的是請教醫師或營養師等專業人員相關建議,如此才能正確選購食用真正對自己有幫助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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