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香港]
傳祼照予前女友要脅還30萬 五旬導遊囚年半
[打印本頁]
作者:
nmuk1e2
時間:
2017-8-11 02:47 PM
標題:
傳祼照予前女友要脅還30萬 五旬導遊囚年半
一名男導遊毛華振(54歲)涉於2015年向前女友發送她的祼照,圖令她還款30萬港元。被告早前否認一項勒索罪受審,今(11日)在沙田法院被裁定罪成,遭判囚18個月。
) _+ ^- S5 u) G+ B2 F* I
Q+ h7 l' F4 M5 M% A1 P4 D公仔箱論壇
控方案情指,女事主曾任導遊和被告同一公司。她和被告拍拖並同居,但於2014年分手,被告搬走。而拍拖期間,被告曾為事主向銀行借款30萬港元,款項之後轉交事主。
公仔箱論壇% v/ `: R0 ]+ M' B
5.39.217.76, l4 f8 l& L$ ~6 x" q6 O% y
被告於分手後,要求事主還錢,但事主認為不需還款而未有理會。被告於2015年向對方表示,若她不還錢,會把早前拍下的照片公開,上載至公司內聯網。被告並於同年3月,一星期內以電話短訊把事主的祼照傳送給事主,又致電稱會公開照片。事主最後於同年11月報警。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O* Z0 Y3 s" o! i, v1 p
裁決官裁決指,接納事主的作供,認為她在收到自己的祼照後受驚。
5.39.217.761 I" _1 B! L( N7 p8 O: C1 `
- f8 s/ ~4 _, rtvb now,tvbnow,bttvb
辯方求情透露被告任導遊約30年,月入約5萬港元,強調被告最終沒有公開祼照。裁決官接納,被告當時主觀認為涉款是屬於他,在人財兩失下犯案,他亦沒有付諸實行,但亦指被告在一星期內威脅事主,認為判囚合適。
抓姦在床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6/)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