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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張志賢:具歷史意義房產須考量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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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onqq
時間:
2017-6-18 12: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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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賢:具歷史意義房產須考量公共利益
副總理張志賢也指出,部長委員會“不是秘密委員會”,內閣時常會針對不同課題成立委員會進行討論,這個委員會是內閣眾多委員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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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關係到具歷史保留意義的房產,政府在做決定時都有責任考量公共利益。副總理兼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張志賢昨天發表聲明,進一步解釋成立內閣部長委員會,探討建國總理李光耀歐思禮路38號故居處置的原因,以反駁對於政府成立“秘密委員會”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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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思禮路38號的房子可說是李光耀生命中的關鍵坐標,見證了新加坡爭取自治和獨立的建國歷程。人民行動黨1954年成立前,創黨成員多次聚集在屋內地下室開會,商討黨名、黨徽、理念和新加坡的未來。不過,由於李光耀的遺囑中包含拆除故居的條款,近來有關故居如何處置的問題再次掀起爭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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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賢說,李光耀故居具有歷史價值,政府自然有責任針對其涉及的公共利益進行討論。“李光耀當年和我國其他先驅領袖在那裡做了很多關係到新加坡未來的重要決定。委員會因此有必要在尊重李光耀先生有關房子的遺願的情況下,探討歐思禮路38號的各個處置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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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指出,部長委員會“不是秘密委員會”,內閣時常會針對不同課題成立委員會進行討論,這個委員會是內閣眾多委員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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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賢去年成立委員會,主持有關李光耀故居的討論,李顯龍總理較早前已表明不會參與任何相關的政府抉擇。張志賢透露,委員會成員包括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傅海燕、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和國家發展部長黃循財,這是因為他們執掌的政府部門都與故居涉及的文化歷史、土地問題和城市規劃問題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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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李光耀遺囑的故居拆除條款,房子應在他逝世後馬上拆除,若李瑋玲繼續居住,則應在她搬離後拆除。有些人因此質疑,既然李瑋玲還住在歐思禮路38號,政府為何此時成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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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張志賢解釋道,任何有關房子的決定都需要時間醞釀,一旦李瑋玲選擇搬出去,政府可能就得馬上做決定。此外,李瑋玲和李顯揚身為遺囑執行人,在李光耀逝世不久後曾要求政府馬上承諾拆除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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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所提出的處置選項,將供未來政府參考。張志賢指出,他和一些內閣成員都認為,現在成立委員會的好處也在於,若選項由曾與李光耀親自討論過的現任部長提出,它們對未來決策者更具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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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賢指出,委員會已要求相關政府機構研究各種可能性,包括拆除屋子,但保留曾見證多個重要歷史事件的地下室客廳,同時設立一個文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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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公開委員會成員名單後又牽扯出另一爭端。李顯揚在張志賢聲明發布後不到一小時迅速在個人面簿作出回應,質疑尚穆根是委員會成員,涉及利益衝突。他公佈一份他、李瑋玲和尚穆根在2011年7月29日的電郵往來,以此證明尚穆根曾參與李光耀遺囑的討論,並針對遺囑中歐思禮路房子拆除條款的擬定,提供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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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顯揚指委員會由內閣成員,即李總理的下屬組成是“根本上有缺陷”,也稱他與李瑋玲花了近一年時間要求政府透露委員會成員名單,但都不得要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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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身在委員會涉利益衝突尚穆根:李顯揚指責“簡直是荒謬”
捲入風波的尚穆根隨後反駁,表示他當了超過22年的律師,很清楚利益衝突的原則,李顯揚的指責“簡直是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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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李顯揚真的認為我涉及利益衝突,他大可找律師寫信給我,我也會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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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穆根指出,他是在李家成員要求下與他們溝通並提供意見,而他當時已經是內閣部長。他強調,李家成員不是他的客戶,因此無論他當時說過什麼,都不應影響他在內閣部長委員會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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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最後表示:“我相信許多新加坡人對於這些沒完沒了並且毫無根據的指責感到厭倦。政府還有更重要,並關乎新加坡人利益的事必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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