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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美洲] 申請回美證 須拍照按指紋 [打印本頁]

作者: 如來彿祖    時間: 2008-7-11 01:01 PM     標題: 申請回美證 須拍照按指紋

至少出發前60天提出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K1 P- C6 ?: a6 `. z$ c+ `( r; l

【本報華盛頓特派員林寶慶、紐約記者邰彥報導】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9日提醒14至79歲申請「回美證」(Reentry Permit)和難民旅行證的人士,須於離美前在「申請支援中心」(USCIS Application Support Center)辦妥拍照及按指紋手續,否則難保障將來能順利入境。 USCIS並告誡申請人至少應於出發前60天提出申請,以免來不及。移民局新規定要求14至79歲申請回美證和難民旅行證者,申辦I-131表時,須增加登記生物特徵記錄的申請程序,以便當局進行個人背景和安全檢查,再決定是否核發回美證和難民旅行證。 USCIS說,做生物特徵記錄的費用另加80元。I-131也有加速申辦的辦法,但是目前還不能上網申請。申請人寄出I-131表後,USCIS將向申請人寄發收條及前往指定的「申請支援中心」拍照和按指紋的時間。一旦完成拍照和按指紋手續,「回美證」的申請人可以離美,將來可在美國使領館領取回美證。 USCIS強調,美國綠卡持有者如果預期出國將超過一年而不到兩年,在離開美國前即應該申請「回美證」。而難民則須在取得難民旅行證件後再離境。 正在等待綠卡面談、等待調整身分的人,如果要離境,也必須使用I-131表格,向移民局提出回美證申請。如果沒有申請回美證就離境,後果可能會很嚴重,離境後可能無法再入境。 紐約移民律師谷奇的助理表示,持回美證返美,比過去遇到的刁難增加很多,移民官員用更多、更複雜的情況,衡量人們是否有放棄在美永久居留權的嫌疑。 紐約移民律師談天行指出,增加生物特徵的要求後,申請回美證的時間拖得很久,目前在大紐約地區平均需要八個月。因此,移民律師建議必須申請回美證的華人,及早提交申請,以免耽誤出國計畫。有關申請回美證的詳情,可致電USCIS服務中心(800)375-5283查詢。

2008-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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