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電/“立法委員”段宜康被控於本屆彰化縣長選舉期間,在臉書上撰文誹謗縣長候選人黃文玲的案件,台灣高等法院9日做了有利段宜康的認定,推翻一審有罪的判決,改判無罪。這一判決讓段宜康保住了“立委”資格,自然引發法院判決偏綠的議論。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c0 K! X* D9 ]0 n# P' O
' k+ ?4 y! ?4 _4 K } 中國時報今天社論指出,法院是解決爭議的地方,但法院的判決也經常增生爭議。不滿段宜康罵人嘴臉的,必然讚賞一審法官有罪認定;欣賞段“立委”揭人短長手法的,肯定對高等法院二審的無罪判決,高喊青天大老爺。這是多元社會的特徵。 ) p, ~! W2 Z. E! J: A( l' F%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