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電/納粹曾在20世紀帶給世界浩劫,其餘毒竟然出現在21世紀的台灣。民主自由體制下,人身與言論自由及財產安全,應受到“憲法”保障,政府不能任意限制或剝奪,退休公職人員同樣受“憲法”保障,除非法有明文,否則不得限制其自由權,更不能以言論或行動“不當”為由,剝奪他們應得的退休金。但《自由時報》日前卻發表社論,主張取消“遊走兩岸”退休公職人員退休金,懲罰他們“親中賣台”行為。 u4 K5 S4 Z4 Ptvb now,tvbnow,bttvb P! u# d. J" t S
中國時報今天社論說,《自由時報》這篇〈根除“內應”的心腹之患〉社論,用了3個詞:“根除”、“內應”、“心腹之患”,像極了恐怖分子的用語。這些仇恨文字並不是出自政治上的被壓迫者,也不是種族上的受迫害者,而是出自多數選票、與執政黨同一理念的媒體,向政府所做的呼籲。這個報紙要求政府高舉嗔恨的大旗,將他們所定義的“非我群體”放在對立面,並剝奪其財產以為懲罰。這不是21世紀的納粹餘毒嗎?這是台灣社會應該容忍的嗎? tvb now,tvbnow,bttvb" c, j$ g K" e- D" p7 q, [: 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