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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前 警員無防護 質疑沒事先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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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onqq
時間:
2017-1-15 11:00 AM
標題:
前 警員無防護 質疑沒事先通報
九龍醫院性侵案驚爆涉世紀絕症,曾處理該案的辦案人員,質疑院方為何不事先通報,令他們有所防備做足保護措施。有員佐級人員指出,警方有指引如何處理有傳染病疑犯的程序;而據了解,當日疑犯接受警方調查時,全程並沒有與前 人員有任何身體接觸,相信不會受到感染。 與醫管局檢討通報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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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表示,已就今次事件向管理層反映,管方答應與醫管局檢討通報機制,以保障前 人員的安全;不過,若有人刻意隱瞞,前 人員處理就很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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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李占安亦稱,前 人員執行職務時,一般會在不知情下接觸愛滋病患者或帶病毒者,故經常提醒同袍,當接觸犯人或傷患者,必須檢查其身上是否有利器或針筒等,並避免接觸對方的傷口和體液。若事先獲通知要拘捕或押解該等病者,會做足安全措施,以免受到感染。一○年十月中,警員在葵涌拘捕聲稱患愛滋病越南人蛇時,都戴上口罩和手套,防止被傳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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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警方前 人員執行任務後被感染,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難以決定何時由何人傳染,故索償有困難。他認為,日後院方應有機制,亦有責任查明涉事病人的病歷記錄交予警方,讓前 人員可適當處理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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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受害病人被傳染愛滋病,須視乎院方在監察病房過程中是否有失職,若證實有人疏忽導致事件,病人可考慮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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