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美洲]
被發現居期不足 移民部申覆核獲批 持美國綠卡華婦 獲批加籍遭駁回
[打印本頁]
作者:
serrurier
時間:
2017-1-6 02:38 AM
標題:
被發現居期不足 移民部申覆核獲批 持美國綠卡華婦 獲批加籍遭駁回
被發現居期不足
移民部申覆核獲批
持美國綠卡華婦
獲批加籍遭駁回
* S% y" T9 O1 }. h v3 X8 J' wtvb now,tvbnow,bttvb
* Q1 J, s) h# `/ [( n8 Y
[attach]3544899[/attach]
. Q& Y0 F6 H3 { a; E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0 h& ^7 `2 Z W- C9 Z1 P
最新一期的《移民資訊匯編》(
Lexbase
)披露,愈來愈多的加拿大移民在申請成為加拿大公民的同時,也申請成為美國的永久居民(綠卡)。上個月聯邦法庭的一宗案例掀開了這種趨勢的冰山一角。一名來自中國的移民在獲得加拿大公民身分後被移民局駁回,因移民局發現其居住期限不夠,且在申請入籍前已經獲得美國綠卡。
( p/ i3 C- E% K" K' x7 s! \' V# i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E3 X6 q2 y7 [& x# i5 {4 H
根據聯邦法庭上個月的判決顯示,聯邦移民部對一名申請加入加拿大籍的女性中國公民提出起訴,要求聯邦法庭司法覆核其入籍審批,並駁回之前公民法官批准其入籍的決定,將案件交由另一名公民法官重審。結果,聯邦法官批准了移民部的司法覆核申請。
4 m' E7 J$ Z& m! l
tvb now,tvbnow,bttvb' V9 x7 U. ^) ^0 e
本案中的華人女士是於
2012
年
3
月申請入籍加拿大,
2015
年
12
月公民法官批准了她的公民申請,但之後移民部發現根據該女士申請時的舊《公民法》,申請入籍時應滿足在之前
4
年內於加拿大住滿
3
年(
1,095
天)的居住期限。該女士只住滿
560
天,儘管如此她仍申請公民身分。當時的公民法官根據她在加拿大的固定住所來評估她的申請。
: t7 l- k5 w. [; v' |# Q+ r
, J" h; o, E1 D0 o
公民法官根據之前的判例,認為她可以獲得一些居住期限不足的豁免,因為有記錄的證據顯示,她實際來加拿大已經
8
年,她的姐妹和父母也先後移民到加拿大。在申請入籍前的幾年內之所以離開加拿大,是因為陪伴她的加拿大公民丈夫在國外工作。她在加拿大的公寓由她的姐妹看管。
$ |0 e$ c' K8 K9 a1 y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1 W9 z' a: i/ Q/ v/ g* B) b公仔箱論壇
超過法定要求期限
40%
/ Z u% D# G1 o3 \% ^
3 Y5 s. b7 A/ U% f! l
公民法官認為,她陪伴在美國工作的丈夫只是臨時性的,加拿大還是她的永久居所。還有其他一些因素,令法官相信她與加拿大的關聯,如她過去曾在此學習法語和法律,也開過便利店,因此批准了她的入籍申請。
: U$ i0 O8 j( t* q& X0 `5 b7 O$ {
tvb now,tvbnow,bttvb G$ K' H0 W. C5 F: @/ z+ y
在接到移民部要求駁回上述公民法官的司法覆核後,聯邦法官重新審視案件,認為公民法官將硬性的法律條文與豁免的依據混淆,導致最終判決結果的錯誤。聯邦法官認為,豁免的條件只是一些指導性的因素,並非決定性的因素;法律要求申請人要滿足
1,095
天的居住期,申請人卻相差了
500
多天,超過了要求期限的
40%
。
+ N/ x! D! @& i+ A1 e7 V
( H) L, s) o% n& `; @6 K7 z公仔箱論壇
聯邦法官特別指出,公民法官認為該女士只是臨時居住美國,然而在她申請入籍之前,她和她的丈夫、女兒,已經獲得美國的永久居留身分(綠卡),這表明他們一家是自願在美國永久居住。雖然尚不清楚他們是在何時申請美國綠卡,但肯定是在申請入籍加拿大之前。
公仔箱論壇$ I( @1 B! @4 j) L: R; i
5 c( t! C" Q: R% f# P, Q5.39.217.76
儘管不知甚麼原因該女士自
2013
年之後又返回加拿大居住,但這已經是在提出入籍申請之後,因此與入籍要求的居住期限無關。聯邦法官認為前公民法官得出的是錯誤結論,故此批准移民部的司法覆核申請,案件將交由另一名公民法官重審。
作者:
serrurier
時間:
2017-1-6 02:40 AM
持綠卡或令移民官認為
有強烈在美永久居留意願
+ r, g8 g1 t& M/ a( s9 ], {# h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z" p; [- d' Q: l, w E
[attach]3544900[/attach] [attach]3544901[/attach]
' Z2 v4 P d; J4 e1 c
5.39.217.762 v, E9 S7 p- t1 [ I* K, [- J
羅賓移民公司總裁羅賓昨日就本案例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近年來確實有不少人既申請入籍加拿大,又同時申請美國綠卡,但只要是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也無可厚非,如果超越了法律的界限,則不得不做出取捨。
! P& A% Y" Y! a ?1 J. ]tvb now,tvbnow,bttvb
$ Q! a" T1 U, I" V! y$ F7 v公仔箱論壇
羅賓對本案的分析認為,法律條文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不同人的解讀。這名申請入籍的女士開始遇到了一個比較寬容的公民法官,給予其一定的豁免,但之後又遇到了一名嚴格按條文辦事的移民官,因此案件被要求進行司法覆核,也並不罕見。
( a c; z' O7 r1 E. u" Z, s ]8 b/ ]
- f% @1 R( ?5 h6 V公仔箱論壇
羅賓認為,如果按照公民法的居住期限要求,該女士居住時間不夠,且又獲得了美國綠卡,令移民官認為她有着很強烈的在美國永久居留的意願,因此要求駁回其公民申請也不過分。幸好該女士的丈夫已經是加拿大公民,她是隨丈夫去美國工作,因此還能保住加拿大的永久居民身分。且
2013
年後,她又開始在加拿大長期居住,因此在由下一個公民法官審理時也不是沒有再被批准的希望,何況如果從
2013
年後,她又滿足了居住期限,也可重新提出入籍申請。
tvb now,tvbnow,bttvb) \( U; U& x/ u; P% u: ]$ @5 i' E
/ q7 L! D v- N2 ^( g5.39.217.76
羅賓聲稱,來到加拿大的移民可能因各種原因又去到美國,甚至申請美國綠卡,只要這種需要是在遊戲規則範圍之內,就應被接受,但一旦超越了法律,那麼申請人就要做出取捨,畢竟有時候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6/)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