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x: Z$ F0 t+ Xtvb now,tvbnow,bttvb表面上香港是法治社會,亂倒泥頭有多個部門監管,實際上九龍治水,官僚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做事的態度,不監不管,放任自流。另一方面,相關監管條例已是咸豐年代的老古董,不能反映香港的現實問題,加上部門有法不依,檢控個案少之又少,處罰不痛不癢,怎麼能有阻嚇力呢?海洋垃圾問題亦如此,不少美麗海灣淪為垃圾灣,官僚一直視若無睹,不管環保組織如何自發清理,始終都解決不了根本問題。公仔箱論壇: L. m( s, d6 l$ l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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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香港土地問題沒有今日嚴峻,亂倒泥頭不至於引起太大的關注及民怨,今時今日則不同,一方面港府哀嘆地從何來,一方面坐視大量土地被浪費,天下有這麼荒謬的事嗎?港府連泥頭山、垃圾灣都治理不好,談何處理房屋問題這一「重中之重」,談何移走關乎民生的「三座大山」?至於港府口口聲聲保育大自然,更是葉公好龍。 / g4 X. u! j# T. o% q+ B' L6 v8 N: L( ~ `! Q( }& Y
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既然港府可以成立樹木辦統籌樹木管理,同樣可以成立跨部門小組整合資源,專門處理泥頭、垃圾非法堆積問題及研究修訂相關法例,是不為也,非不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