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美洲] 亞裔男子引新法律原則 指逾「憲法容許的延誤」 醉駕審訊拖年半 申中止檢控獲批 [打印本頁]

作者: serrurier    時間: 2016-11-13 10:35 PM     標題: 亞裔男子引新法律原則 指逾「憲法容許的延誤」 醉駕審訊拖年半 申中止檢控獲批

亞裔男子引新法律原則指逾「憲法容許的延誤」  醉駕審訊拖年半申中止檢控獲批! V, @% c  c7 ?7 G/ _) P

3 k7 R" U+ h8 o) R1 E- h, htvb now,tvbnow,bttvb[attach]3499358[/attach] [attach]3499359[/attach]; E3 ^( n' k/ s4 [

7 g7 g8 Q  x6 `1 |$ y& w3 X加拿大人權憲章第11條(b)款規定,任何人因違反法律而被檢控,都有權利在合理期限內得到開庭審訊,這條款俗稱11(b)。近日,一名因涉嫌醉駕而被檢控的亞裔男子,成功利用此條款,以其開庭時間拖延過久為由,請求安省法院法官中止審訊及控罪獲准許。
& N5 R0 K) Y4 Q: K7 E  xtvb now,tvbnow,bttvb
公仔箱論壇3 i0 z9 d  F) i/ @7 z( W7 |
案中亞裔男子涉嫌於2015年3月8日,被警方檢控不清醒駕駛及每100毫升血液酒精濃度超過80毫克。有關案件於翌日提交至法庭。案件排期於2016年4月18日至19日在安省法院開審,預計需時1天半。但案件庭審最終只在18日進行了1天,因法庭原因4月19日無法繼續進行。控辯雙方於是商討再擇日繼續庭審。由於要配合法庭、公訴人及辯護律師3方日程,且一直沒有找到3方均合適的時間,最終將續審時間定在2016年11月3日。5.39.217.76, v3 e4 X% E, l# `/ m

4 u: H( o. t$ f公仔箱論壇
被告人依據憲章第11(b)條文,以庭審不合理拖延為由向法院提出「中止檢控」(application to stay the charges)請求。辯方指出,由案件提交法庭起計算至預計審結日期為止,合共經過19個月25天。這一延誤超過了加拿大最高法院近期就一宗同類案件《R. v.Jordan》的判詞(於2016年7月8日判決)中,所規定必須在18個月內進行庭審的法律框架。這一框架被稱為「憲法容許的延誤」(constitutionallytolerable delay)。

4 A, O& z& F, [1 ]6 ?公仔箱論壇# k$ I. @4 Y7 u+ y# R* s0 @% N
控方則在向法庭答辯時指出,延誤中有4個月14天是因辯方的原因造成,這一段時間應由總延誤時間中扣除,從而計算出實際延誤時間為15個月11天,而此延誤時間仍在高院判決中所規定的18個月合理時間以內。
tvb now,tvbnow,bttvb, K. Y+ A% A' L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r# U$ W  o6 d! U6 [: \
實際延誤為17個月4天
. B* b! o* }- Ytvb now,tvbnow,bttvb
8 O/ G3 D& \. e擔任本案主審的安省法院法官普林格(Justice L.Pringle)指出,本案關鍵問題是如何合理計算出哪些延誤由辯方律師造成,從而由總延誤時間中扣除。而本案的一個有利因素是,法律秘書處保留了完整的案件進展紀錄,當中清楚顯示法庭、檢控官及辯護律師在各時間段上是否可以出庭。這對判定延誤責任的歸屬提供巨大幫助。法官指有這樣的詳細紀錄作為法庭證據,對於法官未來處理類似案件十分重要,令問題簡單化。* F# m- _  t1 m% O8 ?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4 L( B4 x2 X5 v, Y/ ^
法官最後對不同時段的延誤情況逐一作出判斷,認定本案因辯護律師而造成的延誤合共為兩個月另21天,將此段時間由19個月25天總延誤中扣除,實際延誤時間為17個月4天。在這種情況下,並未超過高院所規定的18個月期限。但法官進一步指出,一宗酒駕案在扣除各種原因之後,實際延誤17個月4天仍屬過長,幾近超出高院所規定的開庭期限,這明顯超出了此類案件應該需要的合理時間,因此判決准許被告請求,中止庭審程序及對被告的檢控。

* `" m- q0 |9 J# R, P$ Vtvb now,tvbnow,bttvb0 z: z4 O; j; w" d  j8 r
他對此解釋說,加拿大最高法院判例表明辯方律師必須由兩個方面說服法官,在排除不尋常情況造成的延誤之後,即使剩餘的延誤時間在期限之內仍屬於不合理。一是辯方採取了實質性步驟,持續努力加快庭審的進程;二是整個案件審訊時間,明顯超出了其應該需要的合理時間。如果辯護律師可以成功說服法官這兩點,即使最終計算的延誤沒有超過規定,仍可判決中止案件法律程序。不過最高法院指這種情況不宜多,而且應該嚴格限定於事實清楚的案例。
公仔箱論壇4 I  ~2 C$ y; G, f+ p; W( w; _

2 U3 x; s# m7 h+ t) W/ ]. ?3 V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在本案中,主審法官正是認為辯方滿足了上述兩項條件,所以在扣除辯方延誤時間之後,雖然實際延誤為17個月4天,並未超出18個月期限,仍判決准許辯方請求,中止對其檢控。

作者: serrurier    時間: 2016-11-13 10:36 PM

控辯雙方擇日庭審一改再改  法官:辯方不存在故意拖延tvb now,tvbnow,bttvb! S* \" w4 P; u4 E. ]
: y6 D/ T+ }( e: ]8 @0 [( A/ p3 ]4 K
[attach]3499360[/attach]1 \+ v+ j9 F! Q
據案情顯示,獲撤控的亞裔男子醉駕案首次庭審於2016年4月18日展開,但未按計劃完成後,控辯雙方會同法庭協調人商議續審時間,協調人共提出5月16日至8月8日之間共10個可供選擇日期,其中辯方律師在7個日期不能出庭,檢控官則在3個日期不能出庭。雙方最終確定於8月19日再開庭。
/ S% h% M# Q7 a0 \2 C" Y5.39.217.765.39.217.764 S# b; G0 Q  u1 J$ U+ d
但檢控官很快發現他8月19日已安排其他案件。法庭協調人於是再提出3個開庭時間供雙方選擇,分別是6月14日、8月26日及10月3日。但控方在這3個日期均不能出庭,在10月3日至11月18日之間也沒時間。雙方能選擇的最早日期是11月18日。
+ W& l! W# E& l
6 u% b  X3 U7 B
期間法官指出,11月才開庭不能接受,要求控方於8月19日出庭,或指派其他檢控官代為出庭。但實際上8月19日仍未能如期開庭。此後法庭協調人再提出一系列時間,但辯方律師均不能出庭。在此情況下,雙方最終定於11月3日開庭。被告據此依憲法權利11(b)受侵害為由,提出中止審訊。

  g5 u  ^" X2 p/ ^3 C" \* C4 P公仔箱論壇
+ \$ X9 u/ W$ j1 G' q2 u採取逐段分析釐清責任tvb now,tvbnow,bttvb+ Y) x+ Z/ q: a2 `; k7 Q
tvb now,tvbnow,bttvb7 X  Z5 n3 t: b
本案主審法官指出,辯護律師並不存在主觀上故意拖延開庭,或故意阻止法庭程序進行的情況,但仍要考慮其行為在客觀上是否造成拖延開庭。高院案例判決中指出,如果法庭和檢控官均可以出庭,但因辯護律師的日程安排無法出庭,則延誤責任應屬於辯方。這一段延誤應該由法庭和檢控官均可以出庭之日算起,至下一次3方均可出庭的日期為止。+ P4 c! ]  t2 _- N! ?6 V' b$ X: M" `
: E- Y& l# H( V# o9 u
若只是因辯方律師不克出庭造成延誤,責任歸屬仍算簡單,實際情況可能更複雜。比如表面上是因為辯護律師的原因無法開庭,造成延誤,但在同一時段內,檢控方也沒能排出日程出庭,在這種情況下,責任誰屬就更費思量。本案主審法官採取逐段分析的方式釐清責任。

作者: serrurier    時間: 2016-11-13 10:37 PM

普通法院審理案件  須於18個月內完成
# r/ |+ s* Q, }; v& h公仔箱論壇
) ^0 E. l$ l; C) |tvb now,tvbnow,bttvb加拿大最高法院今年7月在一宗涉及11(b)憲法權利的案件《R. v.Jordan》判決中,確立新法律原則。除非存在「不尋常狀況」(exceptionalcircumstances)能夠作出合理解釋,否則在各省普通法院審理的案件,由被檢控起至實際審結或是預期審結日期止,必須在18個月內完成。在高等法院或是經過初審之後在省普通法院審理的案件,不得超過30個月。超出上述期限的均被假定為「不合理拖延」。
2 D2 }9 z0 T5 M7 H6 v# f/ ?* w, b, ]
! Y" |( `1 ~4 h. D
加拿大最高法院上述判決中所涉及的法律規定於2016年7月公佈,在這一時間點上已進入司法審判程序的案件(被稱為過渡性案件Transitional Cases),均可適用於這一原則。擔任本案主審的安省法院法官普林格(Justice L.Pringle),除援引上述判詞之外,並援引安省上訴法院在今年9月28日就另一宗類似案件《R. v. Coulter》的判詞,進一步澄清如何正確計算合理的庭審延誤時間。
; ^: c3 Z* z# g
5.39.217.76& O( b6 ]$ y  w
首先是計算出「總延誤時間」,即由警方發出檢控起至預計審結案件所經歷的時間,然後減去由於辯方造成的延誤時間(defencedelay),得出「實際延誤時間」。
5.39.217.76* U2 {9 G4 e9 m) ~
7 D& I) H0 N- u' Z, x2 e, V, W$ b
如果實際延誤時間超出加拿大最高法院所規定的延誤期限,就被假定為「不合理延誤」。除非檢控官能夠向法庭提交證明並說服法官,這些延誤是由於存在「不尋常狀況」所導致,否則法院將判決中止審訊程序。

: P% Q7 X% {% V7 {' f, h1 A9 e,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G( j$ f  Z/ v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控方若成功說服法官案件存在不尋常狀況導致延誤,且在排除這些延誤之後,剩餘的延誤時間在加拿大最高法院所規定的庭審期限內,則法官會駁回辯方以憲法權利受侵害而提出的中止審訊請求。除非辯方律師還有其他理由進一步說服法官,即使在期限之內延誤仍屬於「不合理」。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6/)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