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O" }$ }: i& N; h% @& a) X 防止幹部“帶病提拔”,重在形成責任清晰、措施有力、相互銜接、完整閉合的防範機制,《意見》的幾方面舉措突出體現了這個鮮明特點。首先要做好日常了解、綜合研判這兩個基礎性工作。通過調研、平時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民主生活會、談心談話等渠道,加強對幹部的重點研判和經常性研判,綜合分析幹部政治品質、道德品行、作風表現、履行選人用人職責、廉潔自律等情況,對幹部是否“帶病”作出實事求是的判斷。其次要抓好動議審查、任前把關這兩個關鍵環節。規範動議主體職責權限和程序,充分發揮黨組織的集體把關作用;通過做深做實做細幹部任前考察工作,既防住“帶病”幹部,又保護了好幹部。最後著力形成明確責任、追究責任完整的落實鏈條。明確黨委(黨組)、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在選人用人上的責任,並與履職考核掛起鈎;建立健全幹部“帶病提拔”問責機制,對存在領導不力、把關不嚴、考察不准甚至故意隱瞞、執意提拔等情形的嚴肅追責,形成把責任挺在前面、以責任追究壓陣的閉合系統。 ' B# I" ]& w( k1 |0 L % ?' u1 B3 r+ _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十八大以來,作為黨的建設制度改革重要內容的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大、措施實,體系框架逐步清晰、完善。2014年修訂《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解決幹部“上”的問題,2015年實施《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解決幹部“下”的問題,今年出台《意見》,又在幹部“上”與“下”之間築起一道“防火墻”。 I. a3 C' q3 E. {,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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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制度不落實,比沒有制度的危害還要大。《意見》對落實防止幹部“帶病提拔”工作責任作了明確要求,各責任主體責無旁貸,必須敢於負責、敢於擔當、敢於啃硬骨頭,推動各項措施落到實處、見到實效,讓幹部切實感受到選人用人的正確導向,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為官有為、幹事創業的政治氣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