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電/“鄰避現象”最先發端於發達國家和地區,近些年,在中國逐漸興起。其英文表述是“Not In My Back Yard”,即“不要在我家後院”,指的是政府推行某項政策或者審批設立監獄、工業區、游民收容所、核電廠、垃圾焚燒廠和污水處理廠等具有一定社會危害性的項目時,目標地域的公眾發動的不願意接納該項目的社會運動。2014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四條規定:“保護環境是國家的基本國策……使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我認為,這一規定意味著中國已經進入到了環境優先的時代,在環境優先的時代,公民環境保護意識開始覺醒,很容易拿起法律武器對抗一些建設活動。從此,具有新特點的公益性社會運動走向高潮。在國家治理現代化背景下,應當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化解鄰避現象。 ; P1 d8 Q. C. Y0 f' X1 a+ W$ Vtvb now,tvbnow,bttvb% t9 _: c& g0 _0 \0 u
一是科學規劃,平衡各方權益,通過激勵與懲罰相結合的方法,遏制環境違法行為,樹立執法公信,保證公眾的權利。政府要依法保障企業設立權、污染物排放權和資源開發權。20世紀70年代至80年代,德國為了化解鄰避現象,唯一的方法就是重塑執政部門的威信。那時德國已經很發達,有能力來重視環境問題的解決,因此嚴格執法具備堅實的經濟基礎和技術基礎。嚴格執法,讓社會相信了地方政府,樹立了政府監管的威信。對於環保部門的監測數據和行政審批,社會都相信其公信力。因此,成功地化解了鄰避現象。對於中國的地方黨委和地方政府,首先應當果斷放棄落後的項目和不符合本地定位的項目,科學規劃好項目落地的地點,最大程度地保障各方利益,樹立或者重塑執政的公信力。其次,除了嚴格執法以外,通過信用管理和激勵機制,督促企業嚴格遵守法律,不篡改數據,不偷排,在環境保護方面做表率,贏得社會的信任,緩和或者化解不滿的情緒。在這方面,國有企業總體做得還是比較好的。下一步,應通過把環境信用和信貸、上市融資、土地供應、水電供應、保險費率等掛鈎,促進所有的企業加強環境管理。 5.39.217.76' {, K. n8 l# O9 i& x, P6 I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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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健全透明的信息公開機制,主動化解公眾疑慮。浙江省曾經有一家垃圾焚燒廠的建設遭到村民反對。政府後來改變思路,自己出資連續監測了四個月的二惡英排放數據,結果發現二惡英的排放是在法律規定的標準範圍內,由此就消除了公眾的顧慮。從政府的角度來說,並不意味著遵從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程序就夠了,還得主動消除公眾的疑慮。2009年,德國的斯圖加特市想修建一條鐵路,要經過一些森林,需要砍樹,老百姓就震驚了,引發了抗議。抗議擴大化後,警察動用了高壓水龍頭噴水、辣椒水等措施,更加激怒了當地居民,導致了5萬人的大遊行。後來,政府改變了策略,把工程信息放在網上徵求公眾意見,特別是不同的意見,鼓勵通過全面的信息公開和公開對話來消除疑慮,而不是通過大棒、辣椒水來解決問題,最終重新獲得了公眾的信任。各國的經驗證實,公開透明可以讓公眾早期參與計劃,協助政府作出對政治和環境都可持續的決策。2016年湖北仙桃市、潛江市,廣東省高要市和江蘇連雲港市發生了幾起鄰避事件,從項目本身來看,其實政府都是想發展區域經濟,想解決垃圾圍城等問題,出發點都很好,都是執政為民,事件的發生大都和政府不熟悉信息公開、不善於與社會溝通和協調有關。環保部為了落實《環境保護法》的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要求,2015年實施了《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等信息公開規章,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渠道和程序、企業強制公開哪些信息、鼓勵公開哪些信息以及相關的法律責任,都作了相關規定。但是鄰避事件卻接連發生,說明實施的情況不太理想,各地要引起重視。 公仔箱論壇" C8 a1 u- c- D% {& H
2 B7 K7 u6 J/ a: i+ E# W 三是改進國有企業的財務支出規定,恢復企業對屬地的適當補償,建立合作和支持機制,形成和諧的企業和地方關係。在韓國,企業回饋社區的費用往往在前期設計時就有所考慮。我國也有一些好的經驗,如杭州濱江垃圾焚燒廠,企業和周圍的老百姓關係就比較融洽。有的時候,企業所在的居委會和街道舉行集體活動,企業也積極配合。逢年過節,還會慰問社區困難群眾和老人。這些都可以促進企業和社區居民關係的和諧,特別是發生事件時,平時積累下的人脈,可以協助企業協調各種矛盾,防止事件擴大化。 + I3 E6 t7 \ 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