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 i1 ^1 b# F 互聯網強大的社交功能對人們生活的影響越來越大,各種各樣的社交媒體也是聲勢浩大,但是對於互聯網社交功能的開發、使用必須合理有度,不能濫用。現實中一些本來很嚴肅的行為如果過於依賴網絡社交功能展開,就可能導致比較嚴重的後果。前不久國家網信辦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管理制止虛假新聞的通知》指出:“嚴禁盲目追求時效,未經核實將社交工具等網絡平台上的內容直接作為新聞報道刊發。”無論是借貸還是新聞傳播,過於依賴網絡社交的後果就是讓這些行為失去本來的意義,成為一種目的性錯誤、參與者盲目、蘊含著一系列違法違規風險的灰色活動。可以說,過度的網絡社交解構了這些現實行為,破壞其內在的規則和章程,最終後果是朝著反法治的方向一路狂奔。有關部門以及網絡運營者對此應該及早行動,在網絡社交功能與傳統社會活動相互結合的過程中,提前構築制度防火墻,盡量減少負面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