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香港]
步操練習都禁 何時還公園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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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onqq
時間:
2016-6-29 07:46 AM
標題:
步操練習都禁 何時還公園於民?
有步操樂隊將赴美參賽,欲到籃球場操練,但遭康文署以「籃球場只可打籃球」為由驅趕。本港公園規矩多,早為人詬病,與官僚作風、投訴文化不無關係,如何才能還公園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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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操練風波,事緣於本港步操樂隊「珀珈斯樂團」(The Pegasus Vanguard),最近獲邀去美國參加將在8月舉行的國際鼓號樂隊聯盟冠軍賽。30多人的樂隊要練習步操,場地自不能太細小,起碼要有半個籃球場大,在地小人多的香港,找場地自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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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場只可打籃球 樂團被驅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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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日,該樂隊走到葵青大連排道遊樂場內的籃球場操練,看中該處屬工業邨內,不近民居,且隊員亦為了降低聲浪,操練時不奏樂。只是該樂隊的敲擊樂導師,日前在社交網站發帖稱,他們仍遭康文署職員驅趕,理由是「籃球場只可打籃球」。就算隊員求情,職員仍不見動搖,甚至反指:「你的夢想不關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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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在網上傳開,加上傳媒報道後,隨即引來網民熱議,批評康文署做法不近人情、官僚僵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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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港公園遭職員驅趕的例子,相信港人近年也聽不少。因公園向予人規矩多多之感,過去曾有市民因在公園內睡覺、寫生或拍團體照,遭職員禁止而心生不滿,又曾有小女孩因吹泡泡而被趕等,加上本港公園向來有不准帶寵物、不准唱歌等規矩,「十不准」、「七禁止」大名不脛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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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台灣男星任賢齊來港,就曾驚訝於本港公園諸多限制,反問在公園內可以做甚麼、是否只可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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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不准」公園的誕生,或不難理解,管理要方便,最好方法就是規矩夠嚴,不許大眾做可帶來麻煩的事。例如帶寵物入園,可能會弄污環境,又或准許在長椅躺臥、睡覺,又可能引來流浪漢聚集等,開放玩樂器、唱歌,更怕影響附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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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管理角度看,設嚴格規矩,最是乾手淨腳、一了百了。加上本港的投訴文化,近年頗為強盛,大事投訴,小事亦會投訴,就連公園內的木棉花棉絮飛揚,一樣有人投訴,更加令部門的管理人員面對壓力,故倒不如一切按條例辦事,索性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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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多又僵化 公園樣樣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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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今次事件來說,就算樂隊練習時,樂器不發聲、該處不近民居,但既然與條文不合,不是在籃球場打球,就不能讓他們繼續,背後的思維,正是與其多一事,還不如少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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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在嚴格文化之下自有犧牲,一來這些瑣碎條文,讓市民掃興,尤其港人家裏空間小,想到公園遊玩,卻樣樣不能做;另一方面,事事只跟規條做,籃球場只能打籃球、足球場只能踢足球,就算是空場,也不能予他人做其他活動,也不見得善用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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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中是否可取得平衡?台灣的做法或叫不少人羨慕。當地新北市捷運板橋站,就有不少愛跳舞的年輕人,經常到該處勁歌熱舞,過去也曾引來投訴,但最終當地的做法,不是把年輕人趕出去,而是在捷運站某處較少人的空間,劃出一塊專屬的跳舞區域,且加裝鏡子,予年輕人練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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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做不打擾他人 可增酌情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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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問題多多的本港,要額外找土地或不容易,但要解決問題,若能轉變一下管理文化,處理時有更多酌情空間、不死板,已可改變不少?只要守着不危害他人、不嚴重打擾他人的大原則,相信市民亦會接受在公園內,有更多不同活動,令公園更添生氣、更有歡樂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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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另一方面亦要使用公園的市民,在活動時「識做」、注意不打擾他人,才可令酌情空間持續存在。適當管理固必要,但本港康樂用地本來就少,平衡不同市民需求時,就要有更靈活的手段、大家互相尊重的共識,以求做到真正還公園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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