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billzhang兄对法律真系唔多熟悉,法律上有概念叫做“善意取得”,对于“善意取得”之物受害者系冇权利直接要回嘅,但若果系”恶意取得“就另当别论。乌坎事件中土地嘅受让方若果系“善意取得”,遵照合约精神,係可以攞到块地,但若果系”恶意取得“个话,村民系有权利推翻依个合同。5.39.217.76, y, Y6 f- q& o" |
以上意见仅系法普,唔系评论。对于乌坎事件了解不足,故唔想再系处同billzhang争辩。作者: billzhang 時間: 2016-6-23 02:06 AM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指出:“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但是,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实践,对于赃物、遗失物等不适用于善意取得。根据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归国家所有或归还失主,也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 g. x5 Y- ^0 I# H L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同时,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如果受让人是无偿取得某项财产的,则不论其取得财产时是善意还是恶意,所有人都有权要求受让人返还原物 ) D( d. S- J9 r7 l S5.39.217.76我看不出乌坎村的情况是属于恶意取得的范围, tvb now,tvbnow,bttvb7 n2 t# V4 n+ K0 T. e
以上意见仅为法普, 不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