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 i. w3 S5 f; r+ b0 t 14日發布的實施評估報告列舉了中國促進人權的立法、司法、行政和社會舉措,展示了許多具體的可衡量的指標及其數據,實實在在地記錄和展現了通過完成人權行動計劃取得的成就。在筆者看來,其意義還不僅僅在於這些舉措和相關數字本身,更重要的是,它體現了國際社會所倡導的“人權主流化”的意義。也就是說,通過制定和實施專門人權角度的政府工作規劃,使整個國家政府部門的工作不僅與人權“有關”,更是有意識地“為了人權”而努力,實現了在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和實施過程中納入人權視角的目標。在這個過程中,全社會、特別是政府和官員的人權意識獲得極大的提升,為人權事業的進一步發展奠定了更為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