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 k' c) r! y" J" l 如今看來,呂秀蓮在2011年的發言仿如先知預言,不只點中在肯亞案中罹患“主權憂鬱症”的政治人物盲點,馬來西亞案更是如呂秀蓮所說,強行遣回台灣只有“放人一途”。終究呂秀蓮是習法之人,在該議題上,她的法律專業沒有被政治立場與意識型態所凌駕,因為依台灣法律,強行要人的結果就只能放人,反而傷害台灣的道德制高點。這一點,在馬來西亞遣回台籍嫌犯後,已有許多法律專家提出分析。比起呂秀蓮的就事論事與就法論法,反倒是另兩位法律人“總統”馬英九與蔡英文,因為政治利益而沒有勇氣讓法律專業說話,兩人都該感到汗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