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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臺媒體人:“立院”反陸民粹暴露政客無知 弄出了國際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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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nluer
時間:
2016-4-20 03:33 PM
標題:
臺媒體人:“立院”反陸民粹暴露政客無知 弄出了國際笑話
本帖最後由 chnluer 於 2016-4-21 04:52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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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資深媒體人孫揚明19日投書《中國時報》直批臺灣“立法院”反陸民粹暴露政客無知,稱,
“堂堂立法院,為了幾個把人家搞得家破人亡的‘可能嫌犯’,搞出了反大陸民粹的聲明”,“民粹、‘立委’的做法是‘混到既不遵守憲法又不懂法律的地步’,一看就知道就是不識法律的人搞出來的笑話,這種暗爽式的聲明,只是把兩岸關係搞得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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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揚明分析,國際法中的相關管轄權實行慣例,首先是犯罪地的管轄,其次是受害者所在地的管轄,最後才是屬人的管轄。肯亞案的犯罪地點先是在大陸,然後是在肯亞,所以在這一項上與臺灣地區管轄權無關。其次是受害者全部都在大陸,也與臺灣地區管轄權完全無關。只有排在最末項的犯罪嫌疑人籍貫與臺灣地區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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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犯罪地點不在臺灣,受害者也不在臺灣地區管轄權所及之處;“立法委員”大概不知道在這樣情況下,臺灣地區的警檢無法立案,也就無法處理。不然怎麼會發生在馬來西亞涉嫌犯罪的臺灣人,一回到臺灣就立即被釋放的情況?
那些不唸書的民粹、政客創造了這樣一個國際級笑話。
作者:
chnluer
時間:
2016-4-21 04:54 PM
臺灣學者談肯亞案:三台嫌美籍 美為何不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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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臺灣逢甲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長楊志誠18日接受訪問時表示,
一個犯罪的人不管拿什麼證件都是罪犯,
肯亞案是犯罪問題,跟主權議題無關。
如果真的有主權、人權爭議,臺籍犯嫌中有人同時擁有美國籍,為何美國不吭聲。
因為犯罪就是犯罪,這實在沒有什麼好説的,肯亞案應該要回到犯罪本質來討論,
全世界的普世價值就是打擊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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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志誠強調,美國不講話,因為這個事件的本質是攸關犯罪的事實;
犯罪就是犯罪,只要有證據,有什麼好爭議的,不能用主權的情緒扭曲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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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楊志誠提到,隨著時代的進化,科技也促使犯罪的形式産生改變;犯罪地點現在跟以往有很大的差別。以前,犯罪行為的發生都是犯罪人在處身地點進行犯罪,現在處於全球化的情況下,犯罪人可以運用電子科技,在全球各地進行遠距離犯罪,其地點是可以跨地區的。因此,牽涉到司法管轄權的犯罪地點,就不能以犯罪人所處的地點來認定,而必須看受害者的地點在哪,來確認司法管轄權的歸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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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志誠説,一樣的道理,今天肯亞詐欺案的受害者是大陸民眾,大陸當然具有司法管轄權,因為只有受害者才能控訴,並讓加害者接受調查。理性的事務應以理性來處哩,政治難免失之情緒,進而對事實産生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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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志誠説,我們不需刻意用兩岸爭議的角度來看此事,應該用一般國際規範的方式來處理。被害人不在臺灣,如果不讓大陸審議,臺灣的司法單位如何處理,只能讓罪犯逍遙法外而已;
鼓勵犯罪,這合乎人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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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志誠強調,當大陸司法單位根據犯罪事實,對罪犯判刑確立之後,罪犯是要扣上手銬直接交給臺灣的司法單位,不能轉交給臺灣其他單位,這在國際法上都一樣。罪犯送到臺灣後就應該立即進入司法程式,一旦確認有罪,就應依法服刑。如果罪犯的犯罪證據明確,而
臺灣方面卻在機場“交保候傳”或“無罪開釋”,這才是真正的漠視受害者的人權。
這種過程和作為,
全世界都在看;果若如此,將來臺灣民眾進入到國際社會,都會被懷疑有通信犯罪的傾向,進而失去世界各國對臺灣人的信任感。
作者:
chnluer
時間:
2016-4-21 04:57 PM
美智庫:犯罪就是犯罪 臺"捉放曹"戲碼無助問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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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近日在臺灣鬧得沸沸颺颺的肯亞遣返涉嫌電信詐騙的臺灣人到大陸的案件,美國知名臺海問題專家包道格觀察後認為,此案體現了兩岸司法當局之間缺乏協調,臺灣方面對嫌犯上演“捉放曹”的戲碼無助於問題的解決,“有時候犯罪就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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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從南韓開會回美的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副總裁包道格(Douglas Paal)被記者問到對肯亞案子的看法時表示,需要看更多的訊息才能更全面了解事情經過,但初期的報道給他感覺,
某些反應是帶有黨派分歧並缺乏法律意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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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了解事情經過和各方反應後,包道格表示,臺灣方面對大陸方面採取行動的許多早期反應,使得人們對此案的事實有了更好的理解。
他不認為大陸方面所做是針對即將執政的民進黨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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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道格指出,犯罪活動是在中國大陸進行的,大陸方面想進行調查。臺灣方面的“行政院長”張善政承認臺灣要做更多來防止其公民從事電話欺詐,這是一個積極的表態。
“有時候犯罪就是犯罪。”(Sometimes crime is just crime)
包道格如是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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