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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假戲真做?女傳LINE辭職卻反悔 法院認定已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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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rereg759
時間:
2016-3-23 04:19 PM
標題:
假戲真做?女傳LINE辭職卻反悔 法院認定已辭職
假戲真做?東海大學附屬實驗高中的丁姓女舍監,因學生喝酒等原因與校長吵架,在該校LINE群組內留言:「老娘不幹了」、「今天就離職」,事後卻反悔,要求學校復職,且在復職前每月應支付她3萬7000元薪資,不料,台中地方法院卻認為,丁女在LINE中已表達辭職意思,勞動契約已經終止,判決丁女敗訴,校方不需付錢給丁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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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丁女是東海大學附屬高中的學生宿舍輔導人員(俗稱舍監),去年10月15日,因4名學生在外喝酒,以及學生物品放置不妥當等問題,與校長起爭執,校長說:「如果不高興就寫簽呈離開」,丁女相當氣憤,在該校的LINE傳送「今天老娘不爽不幹了」、「今天就離職」、「我等一下就交接並跑完離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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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學校的主任將丁女要離職之事轉告校長,並答覆丁女:「校長已經同意請辭,也願意給資遣費,請下週辦理離職手續。」丁女則回答:「OK,還有非自願性離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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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丁女事後卻說,她宣稱當時是講情緒話,並控告學校,在勞資雙方尚未達成終止勞動契約的協議之前,就違反勞動基準法的規定,任意剝奪她的工作權。丁女主張,學校要給予復職,且從去年10月15日起,到復職為止,每月支付3萬7000元薪資,以及支付5萬5000元年終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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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卻認為,丁女透過LINE表達離職意思,且辭意甚堅,辭職意思表達相當明確,並透過主任傳達給校長,校長也同意丁女請辭,雙方的僱傭關係已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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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丁女主張她「不幹了」等語是情緒發言,校長說:「如果不高興就寫簽呈離開」,法院認為,校長的話並無威脅逼迫丁女離職。同年10月16日,主任轉告校長同意丁女離職,丁女回答:「OK,還有非自願性離職證明」,可證明丁女是出於自由意識離職,判決丁女敗訴,學校不用給任何費用,全案能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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