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G$ S8 E" f# D" M+ i- J監管困難 只是藉口7 R1 v. ^* c9 G6 n3 E
& w' u+ \" m" D' p' B' O: `5.39.217.76前者如官方不喜歡的一些異見人士和維權人士,他們被抓起來後,其子女往往會得到社會的大量捐助,致使他們沒有或能夠減少後顧之憂,如若斷了民間捐助,這些人為子女考慮,有可能就不會像現在這麼激烈,減少同官方的對抗。後者因為民間自發捐助被禁止,那百姓遭遇到各種天災人禍後,就只能通過官方渠道得到救助,即使民間的捐助行為,也需要借助官方渠道,從而容易被官方宣揚為自己的恩德,受恩之人當然就得感謝黨和政府了。5.39.217.768 h5 N0 M, W- K) x+ F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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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受益於中產階級的壯大,內地民間的慈善活動逐漸活躍,形成規模,很多對弱勢群體的救助都在民間進行,由民間自發發起,再加上官辦慈善機構出現的醜聞,導致許多人都不信任官方慈善,而寧願「一對一」地直接捐助給受益人,社交媒體的發展又為這種「一對一」的個人捐贈行為提供了技術支持,大大降低了民間慈善發展的成本。雖然,這也導致一些人濫用民間愛心,為監管帶來困難,但官方該做的事情是提高監管水平,對這類慈善行為進行規範,而非一刀切地禁止,扼殺民間愛心。須知,民間慈善的興起是社會發展的結果,法律要做的是順應時代潮流,適應新興的慈善形態,而不是限制,也不能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