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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討論]
林行止: 無權的鬥兇悍 當權的鬥囂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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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elicity2010
時間:
2016-2-16 11:36 PM
標題:
林行止: 無權的鬥兇悍 當權的鬥囂張
林行止
: 無權的鬥兇悍 當權的鬥囂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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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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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八日大年初一深宵,旺角夜市的人流秩序演變為激烈的警民衝突,大煞節日風景。now電視與無綫新聞台於翌日(九日初二)凌晨開始直播現場情景,從熒幕 所見,藉支持攤販而激動起來的群眾(包括聲稱為「本土民主前線」的成員),不論蒙面與否,全都惡氣騰騰、勇武冒進,而集結的人數還遠遠多於「無備而來」(據說是「小隊巡邏」)的警察;人群不理會警察驅趕,無視警方出示黃旗、紅旗的警示,反而鼓噪「奮進」,或揮棒追打警察、或向警方投擲玻璃、木板及臨時就 地拆除的磚頭!現場警隊人數少、裝備不足,真是自保乏力而身陷險境……。雖然事後有人投訴警方曾向空中鳴槍、責怪其發射實彈可能導致人命傷亡;可是,對於 看過現場直播的觀眾,很難會同意此一「苛責」,大部分港人對當晚執行任務的警員遇上如此「重手」的暴力襲擊,莫不寄予同情,認為他們執行任務遇襲、多人受傷是十分無辜;不少市民對向維持治安的公職人員如此動粗的「暴民」,感到不齒,不值他們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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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亂是常人心態,而暴力是致亂之由。港人很少不服膺「寧為太平犬,莫作亂世人」此一聽來毫無出息遑論骨氣的傳統智慧,因為在殖民統治下生活的人,過的是相對安定和樂的日子,大家由是領略到作為香港的「太平犬」,確比當年在內地做個驕傲的中國人強,因為那時的偉大中國,「關門打仔」可以非常兇狠,長期「鎖國 更生」的鬥爭,令國人擔驚受怕,在物質極度匱乏中「苟活」,其苦況實不足為外人道,港人隔河觀察,感同身受!那些年,英殖香港被世界經濟學泰斗如佛利民譽為最富足最有選擇自由的美地,港人亦自覺活在履險如夷、困難可以憑努力克服的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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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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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政制發展與香港社會「內需」脫節而向「跨境」權貴提出政改警示的「和平佔中」者,他們強調愛心、和平而發起非暴力的佔領運動,如此溫和甚且可說溫馨的活動,亦被當局以「搞亂」香港為由,敵視其為勾結外國勢力影響國家安全的滋事分子,而不以其為講求良知、為港人爭取合理政治權益的知識分子視之。梁振英政 府對佔領行動參與者的政改意見,不假辭色,對和平示威還以顏色,而手法則是迎頭痛擊!那年(二○一四年)九月,奉命行事,履行職責的香港警隊以不必要的暴 力對付手無寸鐵的示威人士,瀰漫金鐘的催淚氣體和槍聲,帶出黃絲帶、黃雨傘的「革命」淒美,那是港人正視公民責任與國民義務大不相同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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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黨獨大的集權國家,所有對當權者施政提出質疑、關乎維護民權的主張都會受到敵視、任何對漠視人道人權的批評和指摘,都被當權者視為「妄議中央」甚至「尋釁滋事」;緊握政權是在位者「營生」之本,人民只能按黨領導的人民政府的釋法能力的寬緊、聽教聽話,絕對沒有「剩餘」權力可以維護與爭取,當權的「唯 權」、百姓的「維權」,前者鐵板一塊,後者累卵重疊,維穩成了「最大公約」,那是世界「共識」,更是國人「通識」!港人豈能不識?大家仗着北京對「一國兩制」的承諾與《基本法》的訂立,以為回歸後的香港,是繼續朝向公民社會模式邁進,擱下了當上中國國民的憂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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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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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擔張凳仔」落區,曾給港人以「民主Feel」,但他上台後一發聲一出手,全都受到港人否定;對此,梁氏便頭也不回地仰仗國家的威權,鐵腕管治,拆除了港府向來在推動政策時不忘俯順民情的基本態度;「一國」意氣風發,「兩制」頓時窒息。出自善意勸進政改的「佔中」淪為「佔鐘」,港人看到「整人」、 「抹黑」、「扣帽子」的政治鬥爭的餘緒,梁振英「平亂」邀功,連任行情被港共大老看高幾線。這回由「魚蛋」觸發的「民暴」,是「詐」彈還是「炸」彈,尚待時間和事實證明。不過,行政長官迅速把旺角事件「定性」為「暴亂」,聲言對目無法紀的「暴徒」絕不姑息……。如此用詞遣字,已經徹底表露其家長式管治的口吻。經歷「八九六四」的老香港,聞「定性」、「姑息」等字眼都會皺眉,八十後的年輕一代,怎能安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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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二日後,北京外交部發言人洪磊說香港初一初二間的「暴亂」,主要是由「本土激進分離組織」策劃;在人日的酒會場合,中聯辦的張曉明主任進一步強烈譴責「鼓吹暴亂有理」的言論是「是非不分以至嫁禍於人的奇談怪論」。張氏相信包括執法機關在內的港府,會追究犯罪者的責任,他堅定地指出︰「不會容忍少數激進 分離分子毀壞香港最寶貴的法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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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視為本土派的香港人,他們是因為香港飽受政治壓抑而義憤填膺,而被打為「激進分離分子」絕對不是本乎「一國兩制」的推論;因為建基於河水不犯井水的《基本法》,竅妙就在於愛國愛港存有一定距離的「分離」。不惜以武力擁護香港傳統的本土派,他們「抵禦」河水泛濫淹沒井水的用意,彰彰明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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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覺地看,筆者對包括本土派在內的暴民襲警非常反感;筆者亦不敢輕言贊同、支持青年人上街動武(退一步看,如今「上街動武」也許要付出個人沉重代價,在這種情形下,任何「置身事外」的人,都不應鼓動市民這樣做),用以對抗不合理甚至已逾越法理、破壞國家承諾的特區管治。可是,對於一班在中央保護傘下使用 「政治暴力」欺壓香港本土意識的大人先生,筆者是更為不滿和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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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三子」之一的戴耀廷,日前在面書中說得實在,「暴力抗爭在香港不會有出路」!可也正是他那份非暴力抗爭的善意主張,到頭來是吃不着兜着走的敗陣潰散,如此的「好心遭雷劈」那才激發本土意識的年輕人傾向暴力爭取(這和建制派把持的議會有理說不清,反建制派不得不擲雜物舉橫匾「出位」抗議如出一轍)。 怕「作亂」、不敢「造反」亦即怕做「亂世人」的香港良民,憎惡暴力、譴責騷亂是一回事,他們可也知道什麼叫「仗義每多屠狗輩」,當一個社會時有躁動不安的場面,當權者僅是「問責」諉過於「暴民」而不反躬自問存有政治暴力的管治方式會有多大的反彈,還要殺氣騰騰地說「絕不姑息」,其效果豈不像往「暴力爐灶」 潑油?星火微不足道,卻亦不能完全抹殺其有燎原的可能性。當年共產黨出過不少來自「屠狗輩」的先烈,張曉明如今斥責「魚蛋事件」的暴徒,揚言正義會戰勝各種邪惡;可是,正義之說,言人人殊,當年對抗國民黨政府的「暴徒」,不正是今日強國視為正義之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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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開筆,筆者習慣找些比較輕鬆的題材,少談掃興的物事,可是,這回初一初二間的騷亂,實在嚴重,不能迴避,因為它讓人徹底看到香港與內地之間的深層次矛盾,就是「一國兩制」若沒有楚河漢界的區分,京官港官不是各行其是,而是同鼻孔出氣,同作風辦事,那麼,港人就連愛國愛港,亦變得自相矛盾;香港「一制」 賴以立足的《基本法》,亦大可被賤視為「分離主義」之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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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香港人會像筆者一樣,絕不贊同本土派的暴力行徑,可是,對他們那份豁出去的憤恨,又並非全然沒有半點理解與同情。香港的怨氣因「兩制」支離而累積,張主任認為同情暴力抗命是是非不分,然而,更多港人卻感到,香港被「左毒」摧殘的嚴重性,遠比「港獨」所起的消極作用大。第一屆行政長官董建華掛在口 邊的「中國好香港好」,事實證明其在經濟層面,實在一文不值,半點亦不成立;不過,同一句話,若從政治角度因應,便很管用。因為中國領導層愈開明開放,香港「一制」才有較大的延續機會,要是內地往專權專制的牛角尖裏鑽,那麼,申猴翻觔斗,換了梁振英,中聯辦還不是有張曉明那般令港人看得難過的面有得色!?
作者:
felicity2010
時間:
2016-2-16 11:38 PM
法政匯思
: 有種市民叫「暴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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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14日,何君堯律師出席城市論壇時被學民思潮成員黎汶洛同學質問是否要開槍殺市民時,何律師的回應是「唔係殺市民,係殺暴徒」。該回應即時在香港互聯網世界引起廣泛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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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相關報導後,筆者感到異常困擾,懷疑年初二凌晨的「暴徒」莫非不是香港市民(這可是天大的事,何律師必須解釋清楚)? 還是在何律師眼中所有「暴徒」都會立即被褫奪香港人身份,而且是由前線警員去作出即時判斷,繼而立即誅殺?筆者愚昧,不知道現行香港法律下仍然存在死刑。即使在1993年之前死刑好像也是由法庭作出判決,而非由警員臨場決定、就地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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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以為有常識的人都應該知道莫說是殺人(不論被殺的是市民、外國人或「暴徒」),警員即使「只是」開槍都有極嚴 格的規範。在何律師於討論中提及的美國,警員如果沒有合法理由去開槍殺人,最終也不能逃過法律制裁。筆者深信何律師是深明相關香港法律的,在回應黎同學時何律師可能因時間關係一下子跳到其中一個他才明白的結論,才會引起牽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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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大部份前線警員對法律的了解應該不及何律師淵博,萬一有警員誤讀了何律師那句「唔係殺市民,係殺暴徒」而去隨隨便便槍殺「暴徒」,社會將會付出什麼代價大家都應該可以聯想得到,而槍殺「暴徒」的警員也無可避免地面對調查甚至公開審訊及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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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律師身為法院人員(
Officer of the Court
)、執業律師、民選議員、屯門鄉事委員會主席、香港律師會前主席以及真本土原居民,其意見及發言不可以說不舉足輕重,筆者希望何律師在公開發表意見時能表達得更清晰詳細,以免招人口實,甚至引起香港市民對法律產生誤解。
作者:
02050526
時間:
2016-2-17 09:53 AM
標題:
标题
看过现场视频,交警开枪是在一名同事受伤倒地仍被示威者殴打时做出来的,我相信警队允许开枪的条件里面有这一条。在那个时候,袭击者是香港市民,更是暴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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