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0 i4 W1 G7 V9 Y% W; H) j5.39.217.76中央某個派系一直堅持「一國兩制」是一國大於兩制,《基本法》之上還有憲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曾明確表示,講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就是要在遵循憲法和基本法規定的基礎上來加以把握,高度自治不是完全自治,中央對港澳仍然擁有全面的主權。喬曉陽更明言,中央國家機關的權力方面,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同對內地是一樣的。 ) X R' a# }0 P. s2 g: Z4 M5 R* K% v公仔箱論壇 7 Z3 c H( V! Y- _除2011年香港終審法院按《基本法》規定提請釋法之外,其他所有的釋法和「2007年決定」及「8‧31決定」等等,全國人大常委會都是非法行使「非法的一國權力」。拳在中央,回歸十八年來,特區政府和立法會一直視中央的非法指令為金科玉律,奉行「非法也是法」。而愛國陣營、憲制派和「民主派」,以及司法界、法律界、傳媒界、教育界、文化界等等,都基於各自的原因,早已將一國大於兩制「good一聲」吞咗佢,欣然接受中央擁有香港全面的管治權。公仔箱論壇- \3 r0 F) g. ~( @- M+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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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兩制」,香港享有的司法管轄權和出入境管制權,都只是「兩制」中的自治權。一國大於兩制,「強力部門」行使一國的權力做嘢,是國家機關理直氣壯地行使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令李波「採取自己的方式返回內地配合有關方面調查」,根本不需辦理出境手續,不存在越境執法同非法拘捕。李波失蹤事件在香港被熱妙,令北京人感到困惑和不解。 9 p" s, h' p+ X公仔箱論壇5.39.217.76# T- l* f1 r6 @1 ^! I
與喪失自治權相比,李波失蹤事件對「一國兩制」的傷害簡直是雞毛蒜之事,傳媒同政客鬼殺咁嘈,完全是作賊心虛裝兇作勢,存心要擺梁振英上枱是真正目的。2015年特首到北京述職,座位安排一改以往領導人與特首並排而坐的格式,改為領導人居中,特首與國內官員同枱「靠邊坐」。新安排展現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宣示中央對港澳方針政策根本性改變,體現中央的權力對香港同對內地是一樣的,顯示出中央決心霸王硬上弓非法行使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 3 Z4 {) y8 S/ E2 N& e; |' h& ~# Z6 E. @$ E7 @) [
港澳辦負責人表示,特首述職場地佈置變化,有關調整更好地體現了憲法和基本法關於中央和特別行政區關係的有關規定,及特首作為特別行政區首長和特區政府首長向中央負責的要求,更加規範、更加莊重。王光亞主任為老不尊,無法無天囂張跋扈,如果雍正回朝,不斬立決都會敲跛王光亞對腳。 4 t% u5 u( w: X) [( _2 Q + B1 n k8 Z9 n& r7 ^! {4 q+ R公仔箱論壇《基本法》第四十三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依照本法的規定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行政長官是依照《基本法》的規定對中央人民政府負責,而不是向「中央」負責。特區首長與中央的關係由《基本法》規定,不是由憲法規定。特首述職新安排,定性為「更好地體現了憲法和《基本法》關於中央和特別行政區關係」,純屬拳頭大就是道理,顛覆憲法和《基本法》,踐踏人民的權力。5.39.217.76( X) j7 U- t M+ Q* P1 ~
( [/ p. H7 G5 p中國憲法第二條規定,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最高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國家權力由全國人大統一行使。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成為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授權香港依照《基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基本法》第四十八條行政長官職權第一項是「領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中央人民政府從未享有香港的行政管理權,並無權力基礎領導行政長官,中央和特別行政區不存在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 m, e+ u: F, G( }- y, T, B4 Y
3 J. l3 B2 A" o, N1 m4 D5.39.217.76中央強調擁有香港的全面管治權,「法理依據」就是行政長官由中央任命,向中央負責,中央對行政長官的工作有監督權和指導權。誰是中央?中央是指整個政權,《基本法》第四十三條明確規定,行政長官依照本法的規定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香港享有自行處理的行政管理權,中央人民政府並無香港的行政管理權,行政長官依照《基本法》的規定中央人民政府負責些什麼?tvb now,tvbnow,bttvb6 d' `9 S2 I4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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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行政長官的十三項職權,只有第九項「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處理中央授權的對外事務和其他事務」是需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其餘十二項包括提名主要官,都屬自行處理的管理權,向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行政長官職權第一項是領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第六十四條規定特區政府對立法會負責,立法會最終由普選產生,第六十四條的法律意義,就是規定行政長官及特區政府對香港人民負責。 $ u/ L H9 j/ v8 k/ Z( _+ J 8 _5 M* Z! l; Z' F行政長官職權第三項規定,行政長官簽署立法會通過的財政預算案,將財政預算、決算報中央人民政府備案。香港享有自行處理的行政管理權,財政預算和決算只需報中央備案而不必中央批准,行政長官簽署後法案已經生效,第三項的規定已清晰標示,中央並無行政長官工作的監督權和指導權。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1 ]! B/ }3 i1 T: Z6 @; j9 Z9 z# S4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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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第十五條明確規定,中央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規定任命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行政機關的主要官員。第十五條是原則性規定,第四章就是第十五條的規則性法律,第四十五條規定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產生後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第十五條的法律約束力,就是規定中央必須依照選舉結果任命行政長官。國內的省長與特區行政長官一樣,權力都是來自人民選舉授權,中央任命只是憲政制度,中央人民政府從未享有特別行政區的行政管理權,根本無權可授。行政長官由中央任命就須向中央負責,絕對是強盜的道理。公仔箱論壇. Y6 `. i3 R# 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