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a& X/ F5 \0 j( T'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2015年1月,「文匯報」又獲獨家資料,率先披露教資會對各大院校的評核報告,並以數版大篇幅集中火力攻擊陳文敏,指港大法律學院評分低於中大法律學院是因港大教授熱衷政治,不務正業,隨後一個月更有多達50篇的攻擊文章,至9月先後有超過300篇攻擊文章,矛頭仍是指向副校長的任命,定調依然主要是包庇戴耀廷。(港大在2015年中按慣例對法律學院作出評核,評核委員會成員包括教資會研究報告的海外成員和澳洲新南威爾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報告全面肯定法律學院的教研成果,並對教資會的部份批評作出回應。該報告於2015年底獲校務委員會通過。) 0 P4 I8 i8 w K2015年3月,審計委員會就捐款事項向校委會提交報告,報告並無批評陳文敏。校委會在3月中一次特別大會中審議報告後,發表令人感到驚訝的決定,指該報告只屬中期報告,要求審委會再提交最終報告及列出涉事各人的責任。兩星期後,面對社會輿論的批評,校委會改口接受該報告,但要求審委會提交進一步闡釋,說明涉事各人的責任,並安排校委會成員陳坤耀教授參加和「協助」審委會的最後闡釋。 , g( r1 `; ?& u, i& M公仔箱論壇! [/ g# M) {( Q( l8 z+ S% ^8 n
2015年4月,審委會提交闡釋,指陳文敏在處理捐款時未能符合不知從何而來的「期望標準」,理由是他沒有通知他的秘書捐款人的身分和在提交給大學的有關表格中,只表示捐款透過戴耀廷作出故詳情應向戴耀廷查詢,而沒有向大學披露當時陳文敏也未知曉的捐款人的資料。這個莫須有的罪名,明顯是用來阻撓他的任命。作者: felicity2010 時間: 2016-1-26 01:14 AM
本帖最後由 felicity2010 於 2016-1-26 01:16 AM 編輯 2 U, }1 o$ a/ G% vtvb now,tvbnow,bttvb - \# H) _' Y; F( m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2015年6月,校委會在違反程序公義的情況下匆匆通過審委會的報告,但這報告又確實不濟事,所謂犯錯也極其量只屬瑣事,不足以阻撓任命。於是,校委會竟以該職位要向首副負責,而時任首席副校長離任在即,故該任命須等待新首副獲任命後才商議。盡管校長力陳任命的重要性和支持任命,校長和時任首副皆為物色委員會的成員,而新首副仍在物色中,校委會仍決定以等待首副為由拖延任命。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i* e1 B5 S' o; k(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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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首副」這無稽的理由引起社會和大學持份者極大的迴響,亦令到不少人士意識到政治正在干預大學的運作。9月初,代表港大校友的港大評議會以破天荒近八千票通過,要求校委會按慣例接受物色委員會的推薦,或提出足夠的理由否決推薦。9月底,校委會在沒有提出任何理由下歷史性地否決物色委員會的推薦。其後,委員會的部份討論內容外泄,當中所披露的理由令人發笑,反智和質素低劣的程度令人感到可悲! 3 N& m7 f& c/ J0 M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7 Z) ~+ S4 Y. f2 E% N. ^+ L公仔箱論壇任命風波有別於前述的兩次干預學術自由的事件:(一)這次並非明確針對某學者的特定研究或文章,而是針對個別學者。陳文敏政治立場較鮮明,傾向民主自由,作風開明,過往亦有大量文章,就憲政人權法治等文題批評時弊,而幾乎所有評論皆同意他是一位溫和的學者,書生論政,既非政党成員,亦從沒參政,而且多年來積極為中國培訓法律人才,唯一針對他的理由是他被視為佔中的支持者。(事實上他從沒發表任何支持佔中的言論,反倒有在佔領後期撰文呼籲學生撤退,他亦從沒參與任何佔中活動,佔中期間更是身在海外。)(二)這次事件並沒有政府介入的直接証據,然而,多種跡象均指向政府和中央在港機構的介入,推薦任命由「文匯報」率先披露,教資會的機密報告亦巧合地由「文匯報」獨家獲得,就一所大學的人士任命竟可有多達三百篇的攻擊文章,當中還有「人民日報」和特首辦中人以筆名發表的文章,攻擊的原因實際只圍繞於佔中問題,政治干預之聲呼之欲出。(三)因學者的言論和政見而阻撓他的任命,正是樣板的干預學術自由的表現,在一般情況下,院校內的人士任命機制本該可以抵禦外來的政治壓力,可惜,這次事仵亦同時披露港大管治架構內的種種問題。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0 w' ]5 j- k( X
, K5 U& I+ x9 V0 e9 I6 w$ _ W j 5.行政長官與校監的角色衝突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y7 G* @; D. l' e5 {1 L, f; l
$ j$ V V- a2 E2 e6 ^9 `9 y z; f. l7 u上述三件事件皆顯示,學術自由的最大挑戰乃是來自政府的干預,然而,歷史的安排令行政長官成為香港所有大學的校監,而且擁有實質的權力,這種安排又怎能自圓其說,又會否違反《基本法》內對院校自主和學術自由的保障?tvb now,tvbnow,bttvb+ Q" i7 W, S1 \2 }/ a, l0 F1 F'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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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作為各大學的校監,主要是承襲港英時代的安排,然而,英國有很強的教授治校的傳統,現任政府官員一般不會成為大學校監,未代港督彭定康現為牛津大學的校監,但校監郤是由大學全體教授選舉產生。其次,皇室成員作為校監,基本上只有禮節性的角色,港英時期,港督作為大學校監亦只是禮節性的角色,如主持大學頒授學位典禮或一些外國政要如克林頓的演說而已。可是,現任特首卻一反過往的先例,實行有權必用,那情況便大大不同了。: g$ Y0 f( M0 o6 S" Z
2 h- p7 d$ J) x) n) @9 X有人說,既然這制度一直行之有效,那便不應隨便改動。這說法似是而非,過往行之有效是因為問題未有出現,現在問題出現了,制度上容許政府首長干預院校自主,那便應從制度著手,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不應取決於行政長官的個人喜惡,這是法治和人治的分別。2 R& e, e8 U( U3 Q- d2 p. a#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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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撇除院校自主的考慮,行政長官作為大學校監亦會產生很多角色衝突的問題。例如最近行政長官建議商界不要捐款給大學,改為捐款給中學或幼兒教育。作為行政長官,他在考慮教育的全盤發展後,當然可以決定政府將投放更多資源在幼兒教育並要求商界合作,但作為大學校監,他有法定責任保障大學的最佳利益,而非考慮香港是否有其他地方須要更多資源,這不是亦不該是大學校監該考慮的問題。8 \) U6 Y0 S* e' F; p7 `0 \/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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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地,當記者問特首會否為大學籌款,他回應說若有人打算捐款他便會建議捐給那所大學。八所大學之間存在一定的競爭,行政長官同時為八所大學的校監, 建議捐款給那所大學皆會令他作為不同大學校監之間產生角色衝突。再者,現任行政長官向私人機構募捐,很容易造成利益輸送(如向捐款者頒授勳章或向捐款者批出合約),甚或有涉嫌賄賂的嫌疑,這皆突顯出現任行政長官出任大學校監的角色衝突問題。 & U$ D) q* {- ftvb now,tvbnow,bttvb 9 ]6 R, d" b) B( n; W) G/ X5 P' Z x公仔箱論壇另一個論點是大學受公帑資助,自當向公眾問責,故由特首出任校監是理所當然的。這論點也是似是而非:(一)按這邏輯推論,法院也是由公帑資助,那豈非特首該兼任首席法官?(二)受公帑資助而須問責與特首是否作校監並沒任何必然甚至合理關係,套用上述對衡量權利限制的原則,特首作為校監與學術自由有一定的衝突,那這個任命便須符合合理性和對衡性兩個要求才能符合《基本法》,大學如何使用公帑乃受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的監察,亦有不同的審核制度,特首作為校監根本與大學問責毫無關係,卻從制度上嚴重影響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 q7 k8 P3 I | C
; k# V/ L0 b, U1 ^( w! B5.39.217.767.結語; I0 r. a1 o2 F4 L
大學肩負培訓人才和推動社會發展的責任,透過科學理性的思辯,論証和實踐,創新和拓展人類的知識領域。科研帶動社會進步;人文科學、社會科學和學者對政府政策的批評,則引領社會成為一個更公平、更有精神內涵的群體。大學代表著客觀、理性、批判和良心,這正是學術自由的內涵。 ( k2 `& N3 d4 U. H / W0 U ^" E: g5 H4 v! ^作為社會的一部分,大學內所發生的事情亦是社會的縮影。學術自由、言論自由和其他權利互相緊扣,一項自由受壓,其他自由亦難以獨善其身。堅持學術自由,亦是堅持言論自由、人身自由和其他核心價值;這些核心價值,正是令一國兩制有繼續存在的價值。保護這些價值,維持香港有別於內地的獨特根基,才是香港為中國發展可以作出的貢) C- l8 M+ b2 {! P( e% o'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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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5.39.217.767 Q( _* [7 R8 \ ?- R+ _' g: d
[1] The 1st Global Colloquium of University Presidents (Columbia University, Jan 18-19, 2005). 這定義來自Clark v University of Melbourne [1978] VR 457, Kaye J, 並為夏正民法官在教育學院案中所採納: Secretary for Justice v Commission of Inquiry re Hong Ko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 [2009] 4 HKLRD 11, para 47. ( I6 f/ Q3 B8 q. I2 {
[2] UNESCO’s Recommendation Concerning the Status of Higher Education Teaching Personnel, 20th Plenary Meeting, 11 Nov 1997) and General Comment No 13,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Committee, 1999.公仔箱論壇5 |( {' Q/ b$ I+ I7 H. y
[3] Report of the Senate Task Force on Academic Freedom,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408/902, 13 Oct 2002.$ Q/ u3 f, ?6 R% ^" o
[4] Rule 57(4)(a) of the Rules of Procedure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