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 I8 s0 J1 S' B6 r4 S: \李國章之被稱為沙皇,是一些人的無聊說法,只不過是李在中大校長及教統局局長任內,施政行事與這些人的主張不同,且作風強硬。可凡事都是在職權之內,並沒有違規犯法。至於教院的爭議,也沒有甚麼定論,難以入罪李國章。於是,梁麗幗列舉的「罪證」,實際只是政策措施的不同意見。3 t3 @' U/ J* x
6 T+ ^6 A) M* f6 P! T8 h X公仔箱論壇不同人有不同主張分屬正常,不能說別人主張與我不同,便將之否定,甚或妖魔化。公開指斥李國章為敗類,便屬無根的詆毀誣衊。梁是法律系的學生,讀的是英國的普通法,既不知法來隨意詆毀別人,也全無英國普通法教導下的教養。 - f/ {* e& s# H( n; a5.39.217.76" P( a" C% H: _% P
我們可否因此稱之為香港大學學生的「敗類」呢?當然不應該,可卻難以明白這樣思想心態行為的人,怎可作為學生領袖?當年港英政府第一次委任華人當港大校長,找的是黃麗松。我們在他上任前在《學苑》出了一份特刊,羅列他在新加坡南洋大學幫政府鎮壓學生運動的措施均是有根有據,從不將他妖魔化。我們不同意他替政府做事,卻尊重他作為學者,事後也證明他是一個好校長。做人做事做學生哪能像梁麗幗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