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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內地]
20年前懸案 網帖翻出 引坊間關注 南大碎屍案「將過期」 公安部:永遠追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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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errurier
時間:
2016-1-21 10:27 PM
標題:
20年前懸案 網帖翻出 引坊間關注 南大碎屍案「將過期」 公安部:永遠追查到底
20
年前懸案
網帖翻出
引坊間關注
南大碎屍案「將過期」
公安部:永遠追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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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217.76; {9 i6 a& F+ C9 y# _# T
一篇題為「
20
年前轟動一時的南大『
1
.
19
碎屍案』成懸案」的文章近幾日引爆網絡。文章稱此案已經發生
20
年,過了刑法規定的訴訟時效。公安部刑偵局
20
日通過官方微博回應稱,該案將永遠追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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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C d! g# o
「南大碎屍案」發生於
1996
年,當時年方
20
歲的南京大學成人教育學院一年級女學生刁愛青的遺體碎片在其失蹤
9
天後(當年
1
月
19
日)清晨被一名清潔工在南京華僑路發現。兇手為消滅作案痕跡,將其屍體加熱至熟,並切割成
2000
多片。案發後,南京市公安部門進行了大規模搜查,並成立了專案組進駐南京大學,但至今兇手仍未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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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如此,該案社會關注度極高,網上經常出現相關的帖子。今年
1
月
19
日,網上一則帖子引發網友關注。《現代快報》報道,文章作者特意附上一段《刑法》關於追訴時效的條款,成「南大碎屍案」已過去整整
20
年,而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
20
年。作者言之鑿鑿地斷言:「從今天(
2016
年
1
月
19
日)起,曾轟動一時的『南大碎屍案』將和『開膛手傑克』『十二宮殺手』『黑色大麗花』等世界兇殺案一起,成為歷史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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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斷言立即引起熱議,有網友質疑,「一過
20
年就不用追訴了,那豈不是說,兇手即便被抓到也不用償命,從此可以逍遙快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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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網友說,「只要作案了沒人知道,警察破不了案子,那就萬事大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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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網友揣測,「過去這麼久,是不是公安機關不再查下去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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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公安部刑偵局官方微博
20
日發佈微博回應稱:很多人的微信朋友圈都在傳「南大碎屍案」因
20
年未破成懸案。追訴期是針對未被發現的犯罪,對於已經發現的犯罪,以及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此案是公安機關已在偵查案件,警方必將依法追查到底,絕不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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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微博還附帶一段文字: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和法院受理的案件,不受刑事追訴時效限制。通俗地講,殺人後將屍體藏匿,公安機關不知道有兇殺案發生因而沒有立案,才適用
20
年追訴時效。明顯此案並不在此限,即使
40
年後查到兇手,一樣要繩之以法。
作者:
serrurier
時間:
2016-1-21 10:28 PM
當年已立案 過
50
年仍能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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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碎屍案」過去了
20
年沒破,真的已經超過刑法規定的追訴時效了嗎?警方人士和刑事訴訟法專家,得出的結論是否定的。也就是說,「
20
年追訴期」的相關規定,對「南大碎屍案」並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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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法律上的確有個追訴時效的問題。」《揚子晚報》報道,南師大法學院刑事訴訟法學專家、李建明教授表示,「南大碎屍案」作案手段惡劣,社會影響極大,即便過去的時間再長,兇手萬一落網也該被追究刑事責任,所以該案不適用「過了
20
年追訴時效」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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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公安廳有關人士指出,「南大碎屍案」是這些年來影響巨大的命案之一,警方早已立案偵查,根據刑法對追訴時效的規定,該案雖然過去
20
年也沒偵破,可並不意味着已超過對殺人兇手刑事責任追究的追訴時效。如果警方有了新的線索,即便是該案過去
30
年甚至
50
年,抓到兇手也必須將其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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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警方表示,此案雖然已經過了
20
年,但警方從未放棄偵查。
作者:
serrurier
時間:
2016-1-21 10:29 PM
25
年前殺人
照判
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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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
7
月,最高檢察院通過發佈指導性案例的方式,披露了核准過
2
起追訴時效超過
20
年的刑事案件。值得注意的是,這兩期案件當年均沒有立案,也沒有對兇手採取強制措施,不過因為他們的罪行極其嚴重,而被核准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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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
年
5
月,馬世龍、許雲剛、曹立波到吉林省公主嶺市葦子溝街獾子洞村李樹振家搶劫。馬、許、曹分別持刀逼住李樹振及其妻子王某,並強迫李樹振及其妻子拿錢。李樹振和妻子王某喊救命,曹立波、許雲剛隨即逃離。馬世龍逃離時被拉住,遂持刀亂捅李樹振,李被送醫搶救無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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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後,馬世龍外逃,當時警方未立案,也未採取強制措施。
2014
年
3
月
10
日,警方將馬世龍拘捕。隨後對其立案偵查,
3
月
18
日通過檢察院層報最高檢核准追訴,得到核准,
2014
年
11
月,馬世龍被以搶劫罪判刑
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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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
年
12
月
21
日,李萬山、董立君、魏江等
3
人上山打獵,途中借宿在內蒙古莫旗紅彥鎮大韭菜溝村
(
後改名幹拉拋溝村
)
村民丁國義家中。李萬山酒後因瑣事與丁國義的侄子常永龍發生爭吵,並毆打了常永龍。次日上午
7
時許,丁國山、丁國義、常永龍、閆立軍為報復泄憤,對李萬山、董立君、魏江進行毆打。李萬山頭部、面部多處受傷,經救治無效於當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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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後,丁國山等
4
人潛逃。莫旗警方當時沒立案,也未對其採取強制措施。
2010
年,莫旗警方將丁國山等人拘捕歸案。
2014
年
1
月
25
日,莫旗公安局通過檢察院層報最高檢核准追訴,得到核准。去年
2
月,丁國山等
4
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
作者:
serrurier
時間:
2016-1-21 10:31 PM
本帖最後由 serrurier 於 2016-1-21 10:32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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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和內臟被煮過 拋屍地點五六處
遇害者遺體遭肢解成
2000
多塊
2 @9 @4 ^( ^+ ?5 }/ Z2 {. w公仔箱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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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碎屍案」多年來一直是坊間的熱門話題,過個幾年都會被有心人在網上提起,當年的許多細節也見諸於媒體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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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年
1
月
19
日,一名打掃衞生的南京婦女,在新街口附近的華僑路撿到一個提包,包中裝有
500
多片煮熟的肉片,原還以為撿了一個大便宜,誰知在清洗肉片時,這位婦女發現有
3
根手指混在其中,驚嚇之餘立即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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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6 V) _, L; E4 N% _公仔箱論壇
南京警方迅速偵查,接下來的幾天,屍體其他的部分陸續在水佐崗路、龍王山等地被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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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屍案」向來難破,尤其是在
20
年前還沒廣泛使用
DNA
技術,馬路上更沒有現在這樣遍布各個角落的監控的情況下,南京警方經過艱苦調查,才確定死者是出生於
1976
年
3
月的刁愛青。刁愛青遇害時,為南京大學一名專科生,當時在鼓樓校區學習和生活,住在鼓樓校區南園四舍,該宿舍樓當時人員複雜,流動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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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後來的公開報道,
1996
年
1
月
10
日晚,刁愛青吃完晚飯出走。一種說法是,同宿舍女生違反校規使用了電器,導致擔任宿舍長的刁愛青也受到了處罰,心情不佳外出散心,此後再未回到宿舍。她離開時,鋪平被子,似乎表明開始並無外出打算。目擊者最後看見刁愛青的地點,是在南大附近的青島路,當時身穿紅色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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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報》曾在
2008
年採訪了一位當年參與偵查該案的資深警官。該警官說,「兇手確實很殘忍,我們發現的屍塊竟達到
2000
多塊,並不是民間傳說的
1000
多塊。每塊都切割得很小很整齊,從兇手碎屍的手法來看,應該是比較專業的,對解剖知識有一定程度的瞭解,我親眼看到過死者的手腳,肢解得很整齊。而且,死者的頭和內臟都被煮過。」
& q6 n2 a" I% X( L5 d
5.39.217.76# v" N9 H9 f5 X% h6 I
據他表示,由於當年還沒有
DNA
技術,法醫只能通過屍塊上的體貌特徵、肌肉纖維組織等確認死者為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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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H; ^& o2 P( W
當年兇手的拋屍地點大多集中在鬧市區,多達五六個地方。「凡是在拋屍現場出現過的人,比如說垃圾箱,只要倒過垃圾的人,我們都會逐一進行排查,當時確實很緊張,因為每個人都有可能是嫌疑人,生怕漏掉每一個線索。根據兇手拋屍的地點以及相關調查情況,我們推測兇手應該就住在大學校園附近,而且很有可能是騎單車進行拋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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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z- l8 S$ k6 e' l
根據兇手的碎屍手法,南京警方曾一度認定兇手的職業是醫生或屠夫,並對符合作案條件的這兩類人群廣泛排查,「後來經過各種管道的情況匯總,又擴大了排查目標人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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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警方劃定了嫌疑人的大致特徵:一是單身中青年男性,身體很強壯,而且有單身宿舍,有爐子和刀等器具;二是情感生活受到過挫折,精神有偏執的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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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w+ c6 [! I. T5 O
由於被害者是大一新生,交際並不廣泛,而且這名女生比較內向和單純,這給警方的調查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公仔箱論壇8 N4 M8 y% I& f2 |6 B' h2 Q0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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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可惜,
20
年過去了,案件至今仍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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