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時事討論] Uber 挑戰法治 [打印本頁]

作者: serrurier    時間: 2015-12-25 06:03 AM     標題: Uber 挑戰法治

Uber 挑戰法治" h' U/ u" X+ y8 |- [

3 x2 `- p: O8 P) ]6 I+ z7 otvb now,tvbnow,bttvb爭論這麼久的Uber與的士的矛盾,絕對不是科技因素,而是政府對市場管理的問題。Uber的商業模式表面上建基於App的技術條件,實際是對政府現有市場管理制度的衝擊。5.39.217.767 ]9 S6 q- Y" X: R/ |# l' O
tvb now,tvbnow,bttvb! c# K% b* r8 j7 ]
的士或收費載客服務在政府監管之下並沒有開放市場。政府的監管包括從收費到保險、維修檢查等一系列的法規制度。Uber的做法是漠視這些法規制度,自行從事有關業務,本身便構成蓄意犯法,乃至教唆別人犯法;楊國雄局長說它挑戰香港法治並沒有錯誤。
5 W& u$ E# E" L6 ^% |9 ]: I5.39.217.76

3 F, B. s% m2 @. x$ S2 Q一些人以科技創新為理由來維護Uber,可能只懂科技,不懂法律,近乎法盲;也可能基本不知道香港有關服務市場的情況與Uber的經營方法,胡亂發言。
8 f# k. [% i2 ?& btvb now,tvbnow,bttvb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o: [& i' j. {( l
的士服務的問題關鍵在於供應,也受制於市場上的寡頭壟斷。政府可擴大供應,增加的士牌照。一是打擊牌照壟斷者的反競爭行為;另一是有更多的士投入服務,以競爭提升服務。而打擊壟斷的方法可以是發牌以自用為主,限制轉讓,也禁囤積居奇。
# f1 I- p4 B; f, m' E2 u& S公仔箱論壇
+ X5 N7 B& o# w. g6 a有的士司機的提法十分準確:若要開放載客服務市場,則全面開放,不能限於對Uber開放。開放也應監管,與現有的士等同樣受法規制度管理。另一可能性是全面開放,也對的士的監管開放,來保證市場公平競爭,不給Uber特殊照顧優惠。載客服務為保乘客安全,政府不能不管,這是香港法治的基礎。用Uber來衝擊法治,純粹是政治行為,背後是不合理的個別經濟利益。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6/)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