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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
執法局 被指打擊 自行車道 違泊不足 促修例允抄車牌 告票郵寄違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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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errurier
時間:
2015-12-24 12:40 AM
標題:
執法局 被指打擊 自行車道 違泊不足 促修例允抄車牌 告票郵寄違泊者
執法局
被指打擊
自行車道
違泊不足
促修例允抄車牌
告票郵寄違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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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倫多泊車執法局在
2015
年截止至
11
月底,共開出約
6,530
張違章佔用自行車專用道的泊車告票,但仍有騎自行車者指市府執法不足。泊車局指市府應改變附例,允許執法人員抄牌後將告票寄送給違法者,而不是必須將告票放在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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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政附例,違章佔用自行車道停車將被罰款
150
元。在
2013
年至
2015
年,多市泊車局每年因此開出的告票約在
6,500
至
6,800
張之間。批評者指泊車局實行目標責任制,要求每個執法員在一個班次內必須發出一定數量的告票,所以泊車執法員往往到那些可以發現一串違章泊車的街道上抄牌,對單一停在自行車道上的違泊車輛注意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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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擅長玩貓捉老鼠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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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市泊車局執法主管莫里茲(
Brian Moniz
)表示這並非事實,執法人員在處罰各類泊車違法時保持平衡。問題在於有不少司機在路邊違泊,看到抄牌員接近或是正在開罰單時,立即開車離開現場,的士司機尤其擅長這種貓捉老鼠的遊戲。有時接獲市民舉報,抄牌員趕到時違泊車已離開。莫里茲指要改變這種情況,市府應修訂法例,允許執法者抄下違泊車輛的號牌,然後將告票寄送給違章者,而不必一定要將告票放置在違泊車輛上。他指這做法可以讓違章泊車者警覺,即使是非法泊車非常短的時間也可能收到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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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倡導騎自行車的人士指僅僅打擊違章停泊的私家車並不能完全解決問題,許多運貨車、郵車及收集辦公大廈文件的碎紙車等,都會非法在路邊停泊,甚至將違泊罰款納入生意成本,不介意收到罰單。此外,在市中心的許多樓盤和工地也佔用了自行車專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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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人員對此表示,所有佔用城市道路的行為都必須經過市政府事先批准並繳納費用。一般而言,市府會向當事人收取每平方米每月
26.35
元至
105.41
元的佔路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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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星報
作者:
serrur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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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4 12:41 AM
細查路標
避免走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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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市中心由
2011
年起陸續修設自行車道,閃高街(
Simcoe Street
)、彼特街(
Peter Street
)、列治文街(
Richmond Street
)、艾德雷街(
Adelaide Street
)等,所劃出的是自行車專用道(
BicycleLane
),一般標有自行車圖型及菱型圖案,其他車輛除在轉向或路邊泊車時,否則不能使用。校車、上落客的士及警車、急救車、市政施工車輛等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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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華埠所在的士巴丹拿街等道路,還劃有一種「汽車及自行車混合道」(
Shared Lane
或
Sharrows
),是共用道路,其標記是自行車圖型及指示行車方向的雙箭頭。若車道寬度足夠,汽車和自行車可並肩而行,若道路只有一輛汽車的寬度,則需要兩者混行。此種車道有些路段標明可合法泊車,也可臨時停車不被罰款。還有一種較易造成混亂的自行車與汽車混用道,一般在汽車只能單向行駛街區劃出,但允許自行車雙向行駛。其中與汽車行駛方向相反的自行車道為專用,另一個方向與汽車混用。騎車者和駕車者都要仔細查看路標,避免走錯方向。
作者:
serrurier
時間:
2015-12-24 12:41 AM
華裔籲互相禮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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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市中心居民盧先生稱,近年在未擴展道路情況下,縮減汽車道設立自行車專用道,必然造成爭搶使用道路情況。對於違泊佔道,他指是會給騎自行車者造成一定安全隱患,無疑應受批評和處罰,但也看過許多騎車人不顧安全,任意在汽車道上騎車,不遵守交通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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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現時主要問題是自行車專用線未能四通八達,也未有完善措施令自行車與汽車交通分開。騎車人前往目的地,沿途並非均有專用線使用,只能與汽車搶路;經過路口左轉時,沒有專用道或交通燈專供其使用,也很少看到騎車人下車步行過馬路,都是與汽車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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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先生指自行車速度快,遠比行人難避讓,他和朋友在市區開車時精神都高度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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