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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亞洲] 誹謗李顯龍罪成 星國博主被罰超68萬 [打印本頁]

作者: qqonqq    時間: 2015-12-20 11:06 AM     標題: 誹謗李顯龍罪成 星國博主被罰超68萬

12月20日電/新加坡博客鄞義林誹謗總理李顯龍被判罪成,必須賠償15萬新加坡元(約合68萬餘人民幣)。 & c0 X/ y" M  r; {6 b9 ]

/ M7 _7 ~2 N$ d3 B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這是作為新加坡總理的李顯龍第一次控告一名博客主誹謗,並在審理過程中親自出庭作供。 tvb now,tvbnow,bttvb5 [7 r; f/ P" l)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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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高等法院法官李兆堅昨天(12月17日)發表長達73頁的判詞,其中稱涉及國家總理誹謗案的賠償額,一向都很可觀,有些超過30萬新加坡元,但以往的誹謗案,都沒有涉及身份地位“一般”的答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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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R4 x6 w2 f/ h9 k- etvb now,tvbnow,bttvb  鑑於鄞義林“相對較低”的身份地位,並考慮其他因素,法官裁定,34歲的鄞義林必須賠償10萬新加坡元的一般損害賠償和5萬新加坡元的加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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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n- S+ W. s公仔箱論壇  法官形容,這個賠償額“公平合理”。 % Z2 g4 t" |! J" Y( b8 [0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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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1月7日,高等法院裁定,鄞義林在2014年5月15日,在署名“The Heart Truths”的博客中,發表了圖文並茂的英文博文《你的公積金款項去了哪裡?城市豐收教會審訊的啟示》,這篇文章誹謗了李顯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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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b& u3 v. A1 Qtvb now,tvbnow,bttvb  李顯龍的代表律師之前在估算賠償審訊中說,過去涉及誹謗部長的案件,賠償額都在10萬到40萬新加坡元。李顯龍不僅是一國總理,也是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主席,公眾對其誠信的觀感可影響他管理公司的成效。 / V( j0 [$ C& b

& j9 r# q4 }6 @' Q$ p* o4 g  鄞義林是醫務工作者。他表示,在惹上官非之後失業近一年,家境不佳​​,最多只可以賠償1萬美元。 $ u! F; [- Q# I) v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9 V( l" U) a. I0 U4 l0 s: O5 G
  法官在裁量的時候考慮了5個因素,包括:誹謗內容和嚴重性;雙方身份地位;博客的瀏覽人數和鄞義林的自我定位;博文被傳播的程度;鄞義林在案發之後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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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這起誹謗案牽涉一個由國家管理、公民付款的養老基金,而且是針對政府領導人的指控,會嚴重打擊個人誠信和信譽;而由於領導人擔任要職,聲譽對他們領導的能力和獲得人民委託執政至關重要;而且鄞義林在向李顯龍道歉之後,仍繼續發表其他博文,並發電郵給媒體,說明他沒有悔意,他還指李顯龍提告是為了打壓異見,或避免任何有關公積金的調查,加重了誹謗的嚴重性。 0 |% S5 m- q* _$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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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方面,鄞義林博客的瀏覽人數,以及他自我認定的“真理伸張者”的定位,不等於他在國人當中的身份地位,也沒有證據證明他的可信度或他真正發揮影響力;涉案博文有至少3萬7000多人閱讀,雖然不少,但是在鄞義林被控之後才增多的,人們在閱讀的時候,應該已經採取質疑內容的態度。 公仔箱論壇  H+ b! V3 \* Q6 ?7 s) j' [4 ?1 @

. ~3 ~+ w; A, P3 l$ @- k5.39.217.76  基於這些考慮,法官最終得出了15萬新加坡元的賠償額。 公仔箱論壇7 h, j0 |+ y9 o

9 W% U% C4 [9 D3 i+ }* B  昨天傍晚,鄞義林在個人臉書上說,他必須和律師商量之後才會考慮接下來怎麼做,而他自己已經放下了這起誹謗案,嘗試繼續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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