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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馬來西亞] 擁尼古丁液體觸犯毒​​品法電子菸商首被控 [打印本頁]

作者: qqonqq    時間: 2015-12-17 07:44 AM     標題: 擁尼古丁液體觸犯毒​​品法電子菸商首被控

(哥打峇魯16日訊)一名電子菸商人昨日被控上哥打峇魯推事庭,成為國內首宗電子菸商人被控的案件。
, r  b) T# z" A/ Y& D公仔箱論壇吉蘭丹一名出售電子霧化器的商人,在政府還未對電子煙行業作出任何定斷之際,在法庭被控未經允許下,擁有含518毫升尼古丁液體。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W% ~# C8 P7 X/ z5 Y
被告阿查哈(27歲)昨日在哥打峇魯推事庭被控於11月5日,未得到適當批准前,在哇卡仄耶批發市場犯罪,觸犯1952年毒品法令第9條文(1 )節。
6 h3 M7 {6 l4 w# Y  `* y公仔箱論壇被告不認罪4 [% o4 I3 m! k& B. d
上述條文闡明,除非遵守同一項法令的規則,否則沒有人可以出售或擁有任何的毒品。
4 U' _4 s2 M& i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被告不認罪,若被判有罪,可被判最高罰款3000令吉,坐牢最高1年,或兩者兼施。
( B5 c- n2 l) O3 `  r! V公仔箱論壇在法律下,尼古丁被列為C種類毒品,只能夠以配方藥物方式出售。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7 X' C" M! a- I6 A
衛生部在11月9日指出,含尼古丁的電子霧化器,只能夠由執業藥師和註冊醫生供應。
9 p; J  V1 B% |3 u- ?7 s: P1 N衛生部強調,毒品法令禁止其他人士出售尼古丁。
作者: wongyugit    時間: 2015-12-17 01:29 PM

仲要唔認罪過下抵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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