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5 h) z0 F" j1 |. z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其一是「朱經緯事件」:前警司朱經緯於去年佔運期間涉嫌非法毆打民眾,監警會一再建議警方對朱提控,但警方推給律政司,後者無了期拖延,以致監警會聲言準備月底之前去信特首辦,要求梁土司發落,這等於是把梁擺上枱面。其二是高鐵香港段的「一地兩檢」死症:大陸方面派人投石問路,指中央有權割取香港土地的一 部分交中國海關使用,實現高鐵「一地兩檢」;如此明目張膽準備繞過《基本法》粗暴干預香港事務,目的當然是要避免高鐵淪為超級大白象、借土建之便逐步實現港陸無縫接軌。- s( G1 Y% G, J; \# T$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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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就是在此急景殘年之際,試圖霸王硬上弓通過版權條例的修訂草案(即坊間說的「網絡23條」);有關草案將於本周三在立法會上恢復二讀。這一草案關乎出 版活動,直接牽涉互聯網上的言論和表達自由,影響深遠非同小可,故當權派志在必得,民主派則負隅頑抗提出重要修訂,黃毓民等議員還準備好拉布。港人多以為立法問題深奧難懂,乃法律專家的事,所以一直以來對此議題關注較少,但事情已經「殺到埋身」,不能繼續當鴕鳥! 0 u- P" d! z& J. j4 Z ) A, V9 ]6 _ O% i, \事緣4年前的6月,特府將《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刊憲;這個草案與世界各地先進國家的版權法相比,很多方面可謂開倒車,把版權持有人(主要是 某些財團)的經濟利益放在優先位置,輕忽一般民眾取得和利用資訊的權益。例如,外國版權法例,一般會對版權專利權益在好幾方面作出限制,包括容許民眾不必事先取得版權持有方同意,即可把具有版權的作品的部分或全部,不加修改直接用在批判時政、討論宗教、反諷戲謔等的作品裏。但是,該份2011年的草案不僅 在這些方面付諸闕如,還把互聯網上大量出現、包含反諷/惡搞(parody)等的「二次創作」活動列入侵權範圍,引起爭議,網民多認為是剝奪網上言論及創 作自由,嚴重違反《基本法》,一眾高登巴絲打更火起千丈怒氣沖沖。 - S0 b3 _$ X% e' @1 Y q5.39.217.76公仔箱論壇4 n' e' a! ~& Y" l8 N, G
草案原定在2012年5月的立法會上二讀,然而,當時由於人力議員陳偉業提出1700多項修訂,秘書處處理需時,無法按時提交立法會,結果惟有擱置。 2013年7月,特府二度推出諮詢文件,包含了3個小修小改的備選方案,卻同樣遭到坊間關注團體如「鍵盤戰線」及「二次創作權關注組」等的杯葛;這些團體強烈要求特府參照先進國家的經驗,在草案關鍵的幾方面加進清晰的豁免條款,並引進條文保證豁免不被私人或商業合約凌駕。 $ t! e1 v, M/ Z9 Q& \2 D Ttvb now,tvbnow,bttvbtvb now,tvbnow,bttvb8 K$ \6 B" [, d
去年3月,政府表示可能作出一些讓步,其後乃有今年6月刊憲、12月立法會二讀的《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下稱《14草案》)。tvb now,tvbnow,bttvb4 I" U' S* E9 {
- A6 Q! C) P' w d) |4 K( O5 W9 }( w不過,10多年來特別是在政改事上,大家已經清楚看出特府立法的原則和手法。其原則一以貫之,就是盡量貼近大陸的相關法律進行立法。手法方面,則是「活學活用外國經驗」:凡是有關民眾權益的條文(例如特首選舉提名辦法),就採用各國法例當中最狹窄最嚴苛的,改頭換面加上若干「基本法特色」例如「具廣 泛代表性」之類的框框,然後塞進草案;凡是涉及政府保有權力的條文,則選取不同國家的法例當中最寬鬆的(例如警權的「最輕度暴力」)。如此「一以貫之」加「兩個凡是」,構成特府立法行為的骨髓。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2 h& ^5 W0 G: K/ O; s w. 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