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電/特區政府近日將分別就港珠澳大橋、高鐵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54億和194.2億追加撥款。反對派議員已揚言,屆時會全力阻止撥款通過。必須指出的是,目前這兩大基建工程都已經到了“欲罷不能”的地步,有關撥款倘若無法通過,則超支超時情況恐怕更加“冇眼睇”,甚至有可能令兩大工程爛尾。所以從社會整體利益及市民福祉出發,當務之急是要儘快通過撥款,讓工程儘早完成,為納稅人“止血”。因此,財委會主席陳健波要求財委會加開會議,爭取儘快審核相關撥款申請,他還表示針對反對派議員的拉布阻擾行為,必要時將“剪布”,這種做法不僅合法,更是合理,值得社會大眾予以支持。 ' g. m& W9 K. D v( I* z" O $ X- P0 Y& q' n& V 終院2014年9月29日頒下書面判詞指出,基本法有關賦予立法會議員參與立法會立法程序權利的條文,並不是給予個別議員根據個人意願任意行使權利干擾會議。財委會去年6月審理新界東北發展前期撥款期間,黃毓民不滿時任立會財委會主席吳亮星的裁決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法庭拒絕受理黃毓民的司法覆核並在判詞中指出,按立法會議事規則,財委會主席有權主持會議,包括以“剪布”去控制會議進度,進一步明確財委會主席“剪布”擁有充分的法理依據。 ; l2 U9 X m7 x* E/ }& 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