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C5 V8 s1 r5 m" D這一段較古的歷史,倒過來講更有意思。1885年,英國打贏三次英緬戰爭之後,英政府照會大清帝國,宣布把緬甸併入英屬印度,成為後者的一個省;大清政府知道了,非常扯火,命駐英公使曾紀澤向英方提出抗議卻無效。大清之所以提抗議,並非基於外交正義或者同病相憐,而是因為「自古以來」,緬甸就是中華領地、屬土,乾隆皇甚至為之付出過不少錢財與人命;可英帝如此老實不客氣,把緬甸控制了、讓緬甸王當傀儡還不滿足,要來個「整碗端走」,大清當然不甘心不服氣,面子也感覺不光彩。英帝何等老奸巨猾,得手之後還耍了一招「軟實力」,翌年與大清簽訂了《中英緬甸條款》,其中列明中方「允許」緬甸由英國全權管轄,而英方同意讓緬甸繼續按慣例每10年向中國朝貢1次。讀者有興趣可以到維基文庫的網站拿條約的原文來看,內容短短不到一頁【註2】。$ F' o6 F1 [. C. r) F% X
* F8 n3 i* q' G' I5.39.217.76然而,中華帝國把緬甸納入版圖,是早於十三世紀便開始的。1283年,元朝侵略軍降緬,緬北一帶成為軍管區,正式名稱是「緬中行省」;緬甸首度成為中華帝國屬土,納入朝貢體系。明、清二朝繼承元帝國衣缽,在緬甸設置土司、宣慰司,實行「以緬治緬」的「羈縻政策」(土司一般都是當地土著);一直到明末清初,才有所謂「改土歸流」,即在中央管治力量能夠達到的地方廢掉土司,其權力歸朝廷任命到當地直轄的「流官」所有。 ' O0 R" j3 [0 o! ^公仔箱論壇! B; U* o0 d6 W+ V6 a5 I5 j+ P
大家莫要以為這些名詞概念太古舊,其實都與目下的香港密切有關。「改土歸流」的政策,實質上今天正在香港實踐:從中央的視角出發,特首就是一個「土司」;西環的長官,就是中央任命來港的「流官」。西環操控了特首辦,梁土司的權力於是就歸張流官所有。這是如假包換的「改土歸流」。公仔箱論壇" N; W# ^- s. m) O" u+ ~6 \" 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