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兩年前出版的《不是土地供應》一書中分析到,其實現有的住宅用途土地佔76平方公里,當中私人住宅(不包括鄉郊居所)、公屋及鄉郊居所(包括村屋及臨時房屋)所佔土地分別為25、16及35平方公里。政府沒有此3類住宅用地的居住人口數字,但我們參考過不同官方統計數字後,推算其居住人口分別是約320萬、336萬及51萬,由此推算3類用地的人口密度分別為每平方公里12.8萬、21萬及1.4萬。為何前兩者與後者人口密度差異大,香港還要繼續預留這麼多丁地,又無止境地批出更多非為自住的丁屋?//見 陸佳兒:「患寡不患均」的發展估算/ W9 Y1 J: n8 C. c: Y3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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