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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法院裁定符合聯邦憲法馬大講師挑戰煽動法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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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onqq
時間:
2015-10-8 07:12 AM
標題:
法院裁定符合聯邦憲法馬大講師挑戰煽動法失敗
(吉隆坡6日訊)馬大法律系講師阿茲米博士挑戰1948年煽動法令失敗,聯邦法院今天裁定這項在英殖民地時代製定的法令符合聯邦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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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聯邦法院首席法官敦阿里芬為首的聯邦法院五司今天駁回阿茲米的申請,並諭令有關案件移交地方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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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法院今天的裁決,至少影響30名於去年起在有關法令下被控告的政治人物、社運分子及批評政府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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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茲米在網絡媒體發表一篇題為“民聯受促採取霹靂危機道路,以迅速解決雪州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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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問報導,結果於去年9月2日在煽動法令第4(1)(b)條文及4(1)(c)條文下被控。他也是首位在上述法令被提控的第一位學術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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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無權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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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關法令下,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刑罰是罰款5000令吉或坐牢3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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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芬宣讀判詞時指出,煽動法令並沒有違反聯邦憲法第10條文,即言論與結社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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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有關法令是由國會通過,法庭無權檢討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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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並沒有權力約束這項由國會通過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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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膝蓋連身裙拒門外女講師圍紗籠進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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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審訊庭外發生小插曲,一名到場為阿茲米打氣的女講師,因白色露出膝蓋的連身裙無法過關,遭法庭警衛攔截,所幸最終獲得同事提供峇迪紗籠,才獲准進入聯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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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女講師被阻攔時,在法院入口處與警衛爭論不休,表示各政府大樓對訪客衣著要求的標準不一,令人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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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女講師在連身裙上圍上向同事借來的峇迪紗籠,才獲得警衛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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