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p* A9 M) H& r公仔箱論壇其實,很多年前筆者在本欄介紹過:兩個孩子爭要一件玩具,各不相讓。怎麼辦?「猜!」香港人叫「包、剪、揼」,其他地方有時候叫「石頭、布、剪 刀」。這是一個典型的「程序理性」決策模式:決策的結果(內涵)是不可調和的,你的得,就是我的失。這種情況下,除非是靠暴力(打架)定輸贏,「猜」就是一種文明的決策過程。但是必須注意,其文明之處,就是因為雙方有默契。什麼默契?是程序上的默契!必須同時出手、是一次過還是「三盤兩勝」、不允許「彈弓 手」……等等。一聲「猜」,就是一種程序的契約,大家服從這種遊戲規則,遊戲的結果,不得反悔,輸的要服輸。 ( X* ^4 i9 ]& x+ U" q% z5 `8 \5.39.217.76tvb now,tvbnow,bttvb m/ z" _4 f; H7 o. \) o
西方的民主制度,最根本的原理,也是程序理性。民主制度之所以必要,不是因為大家的意見一致,恰恰就是因為大家會有相沖的利益、不同的價值觀、各異 的意識形態,因此須有一種理性的(文明的,不靠暴力的)程序,作為這個社群決策的根據,不然,就只能夠是整天靠打架過日子,也就是野獸過的日子。 & q8 |- x+ }% N4 y4 x6 O5 u" @公仔箱論壇 5 V. T' | R. ^" z. P8 b; {1 F最簡單的民主:少數服從多數。大家耳熟能詳,細想下去,就是:一、大家意見很不一致,達不到共識;二、承認不一致是常態,而且大家平等,不固執於我 對你錯;三、於是設計出一套可以共存的決策模式(理性程序);四、大家要同意這套程序;五、大家服從這套程序產生的結果;六、雙方都有準備,只要不是程序出問題,總有一方不能如願,也就是自己也須作出犧牲或者讓步。 ; e) f' G2 s* q2 d0 k# l* ?公仔箱論壇# x6 I2 E- U5 {
也就是說,雖然在內涵上大家無法取得一致,但是為了避免兩敗俱傷,大家同意一套程序,然後按照共識的程序,取得大家都支持的方案,共同生活。tvb now,tvbnow,bttvb+ }5 Z4 g& k1 {9 I(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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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回顧一下,在港大副校長委任的過程中,那套以往行之有效的程序,是如何崩潰的。5.39.217.76" c% W9 q0 _5 f' e( P'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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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如何行之有效。這次副校長的遴選,具體細節不清楚,但是一般的慣例是:一、成立物色委員會(或曰搜索委員會),成員一般是校內各方面的學術高 層,也會有校務委員會的校外成員,由校長或者首席副校長任主席;二、物色委員會首先要經過一個程序,物色一家獵頭公司,獵頭公司先進行全球搜索,各方諮詢,提供一張「長名單」;三、物色委員會把「長名單」逐步縮成一張只有幾個人的「候選名單」(short list);四、一般物色委員會會通過遙距方式面見,經過反覆討論,決定向校務委員會推薦一位候選人;五、物色委員會同時與候選人磋商有關聘任細節,以確定聘任的可行性;六、校務委員會決定是否採納物色委員會的推薦。" N2 K' L$ ~6 F% t% n
# I0 b. w: W/ b9 u$ X# |公仔箱論壇這個過程中,物色委員會會考慮候選人的經驗、資歷、學術地位等。過程很長,一般討論得非常徹底。筆者在港大參加過大大小小的遴選,從校長到助理教 授。港大的特點,是參與者都非常認真,甚少和稀泥,也沒有所謂「長官意志」,因此過程比較長,爭論得面紅耳熱的情況絕不少見,但是一旦決定,大家都簽名認許。其優點是到了討論最後一刻,還沒有人知道結果;內定的、走後門的情形,完全絕跡。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j2 z K' a+ N5 [: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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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過程的嚴謹細緻,正常情況下,校務委員會會很尊重物色委員會的推薦,不會重新評估物色委員會考慮過的元素,但又不是橡皮圖章,校務委員會還可以考慮其他的因素,特別是非學術性的因素(例如程序、資源、政策改變)。 j6 ?7 p$ ?) d5 \: o * e7 M1 a5 s% B! w/ v( mtvb now,tvbnow,bttvb過程絕密。並非什麼黑箱作業,而是要尊重候選人的私隱,因為不到最後一刻,都會有變,不能把人家吊在半空,任由外界猜測評論;這與商界、政府聘請高層人員無異。 " ]' U! ^% H& z0 U, z) otvb now,tvbnow,bttvb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5 _; y& _% V, J4 X7 N&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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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的風波,出現在上述第五與第六步之間。這個程序的破壞,有幾個關鍵之點。第一,在物色委員會的推薦還沒有正式遞上校務委員會之前,已有報章把可 能的人物擺上枱,破壞了機密原則,而且公開評論抨擊,在校外向校內指點。第二,當事人不服氣,出面反擊,但也間接證實了推薦的傳言。第三,校務委員會提出「等埋首副」的非慣例方案,變成社會輿論的辯論焦點,進一步把校委會推到政治漩渦之中。第四,8月,學生代表(並非以學生會會長身份被選)在校委會主席提出新方案之前,連同校外人士發難突襲會議現場,會議腰斬,校委會成員無端受困數句鐘。第五,9月,學生代表對校委會決定不滿,違反保密守則,選擇性公開披露委員言論,也等於對委員進行政治公審。8 q0 n+ G4 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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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四與第五之間,還有一點,沒有證據可憑:校委會的討論,是扮演高級學者,凌駕物色委員會之上,否定後者的學術判斷,還是研究他們應該研究的因 素?不得而知。比如說,在這過程中,有無討論違反程序原則的事?又比如說,有沒有毫不迴避地討論應該如何面對外部的政治壓力,而不是顧左右而言他,尋找其他的學術藉口來否決推薦?tvb now,tvbnow,bttvb8 p- `$ R7 ]5 w! c0 L+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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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也是法治的要素;法治,必須按照程序,讓各方面以平等的地位進行互動。「公民抗命」是在程序無法運行的時候,一種「迫不得已」的做法。港大的 事件,各方反對的口號,聽來是反對「等埋首副」,要校委會重回決策程序的正軌。校委會結果沒有「等埋首副」,不是「屈服」了嗎?1 F* F3 ~% \5 x. Y9 x6 N0 p) R1 p
& u1 h ]/ j0 U! g7 [8 H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校委會裏面可以有很多種討論,但是沒有違反程序。葉建源認為學生代表是「迫不得已」,「在正義與違規」之間選擇了「正義」,須要解釋。難道說,校委 會的決定不符期望,就算不正義?在港大委任副校這件事上,顯然是有很多種不同意見的,並非黑白分明。假如把異見通通當成不正義,「逆我者亡」;而且成為政治理由,把違規、抗命輕率地、無限地擴展到社會每一個領域、每一個決策,香港還有法治嗎?' t, b6 w* z @8 e4 B
Y" E, O6 h# S6 |7 I曾經聽過有朋友說,「反對派」「就是要他們的人當副校長」。筆者還天真地辯說大家的注意點是程序。可是現在的行動,不是正好說明,反對者根本志不在 程序,而是旨在委任某人嗎?這對於當事人也是很大的不公,置他於不義。筆者認為,當事人是最無辜的,保護當事人,應該是當前各方承擔的共識義務。5.39.217.768 \& M+ Y, o- v.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