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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台灣] 公務員兼職 最高層級副市長移監院 [打印本頁]

作者: abcd0816    時間: 2015-9-5 05:09 PM     標題: 公務員兼職 最高層級副市長移監院

銓敘部長張哲琛1日表示,全台約50位政務人員、簡任常任人員及地方民選首長因違法兼職送請監察院審查,其中職務最高等級到縣市的副市長。審計部清查公務員違法兼職,銓敘部擬定認定標準和懲處原則表,公務員兼任公司負責人、董事及監察人職務分8種態樣。其中違法兼任公司或商號負責人需移付懲戒的的公務人員約1000多人;實際參與經營或領有報酬者,屬情節重大、應停職者計約100多人左右。tvb now,tvbnow,bttvb( b( o1 Q% r  p# B6 F* ?: g6 Y1 `9 d
而政務人員、簡任常任人員及地方民選首長等約50人應送請監察院審查。% D  X+ I: F! i7 v
銓敘部長張哲琛在第12屆考試院就職週年記者會後受訪指出,移送監察院公務員最高到政務職,縣市的副市長就是政務職。直轄市的副市長比照14職等、縣市的副市長則比照13職等。* G  W2 l. z/ _! |* x6 B( H) H/ R+ ?" P! Q
不過張哲琛不願意透露有誰,只表示銓敘部沒有名單。銓敘部官員說,這要等監察院解密後才能由監察院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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