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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請問柯P,台灣要重回警察國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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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onqq
時間:
2015-7-17 09:33 AM
標題:
中時:請問柯P,台灣要重回警察國家嗎
中國時報15日發表社論稱,台北市刑大接獲民進黨委托律師舉報,檢舉一位網友指稱“八仙樂園幕後老板是民進黨大金主”,竟然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散播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規定移送簡易法庭,還以新聞稿方式宣稱,網友將面臨“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罰鍰處罰”,在選舉關鍵時刻,這是一則令人錯愕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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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問民進黨,還記得《社維法》的前身叫做違警罰法嗎?還記得違警罰法為什麼改成《社維法》嗎?還記得《違警罰法》與《出版法》加上《檢肅流氓條例》的時代,執政者曾經如何演示台灣是個警察國家嗎?還記得民進黨的前身,黨外人士如何動輒得咎,隨時隨地可以因為批評當道的政治性言論肇禍,警察或是警總一紙公文即可讓異議者失去自由的過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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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警罰法》在1980年,因為違反法官保留原則而第一次被大法官宣告違憲,30餘年來的努力後,《檢肅流氓條例》終於三度被大法官宣告違憲後遭到廢除,接著出版法走入歷史,違警罰法在兩度被大法官宣告違憲後經立法院修正成為《社維法》。《社維法》最不可取的,就是授權警察“作民之君、作民之師”,藉著泛道德旗號監督社會生活及思想言論的執政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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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國家與法治國家最大的區別,就是警察說了算與警察說的不算。管制言論思想與管制交通可不一樣,特別是管制政治性的言論,不能是警察的事。這樣基本的道理,民進黨會不知道?民進黨這次發動警察對付網路批評者,製造寒蟬效應,台灣民主倒退在民進黨選舉利益操控下,真可謂是一葉而知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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塵爆事件後的熱門話題,是追查八仙樂園的真正投資者,理應分擔賠償責任,八仙樂園最大持股家族成員,確曾是民進黨的金主。參照民進黨在食油事件上對付魏家的凶猛,更可印證此次民進黨不但對事主偃旗息鼓,而且刻意迴護。該黨立委竟然指責追究事主責任的人“好大狗膽”,網友批評民進黨遇到金主就軟腳並非謠言,更非空穴來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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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說了真話,竟然引起民進黨的反撲,甚至動用警察力量打擊講了真話的市井小民;看來正是因為踩到了民進黨痛腳,才會有發動警察進行箝口威嚇的反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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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總是將30年前的警察國家體制歸結為國民黨的罪過,正確地說,利用警察對付異議者,不止是國民黨的錯誤,其實是執政者的錯誤,不止是國民黨,而是任何政黨執政時都可能犯下的錯誤。民進黨在野8年,展望即將到來的大選,重新執政的希望相當濃厚。真正令人擔心的是,在可能重新執政的前夕,竟會發動被認為意識型態對其較為友善的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使用公權力對付網路異議者,民進黨一旦執政,難道不會回到警察國家對付異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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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柯市長,您麾下的警察應民進黨之請,動用市政府行政公權力箝制政治言論自由,您究竟是無知還是縱容?若是無知,豈不知政治人物對於尊重言論自由一事無知,可算是政治無知的極致了?如果是縱容,豈不更加恐怖?這樣的舉動,會不會是以後巿府使用警察力量來對付批評柯市長的先聲?刑事警察局已對此事表示不妥,身為台北市大家長的柯P,可以不置一詞,任它針對看不順眼的網路言論無限上綱,作威作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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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維法》規定由警察執法對付言論自由,不是沒有受到輿論與法庭的挑戰。幾年前憲法法庭曾為狗仔記者受警處罰案件,開庭辯論新聞自由與隱私權界線問題,當時大法官提出了具體的準則要求執法慎重,對於警察干預言論行為,言下之意不無保留。那個案子還有維護隱私權的顧慮,本案卻純粹是可受公評的政黨問政格調問題,既無隱私也無名譽問題可言,警方卻要赤裸裸處罰民眾,百分百侵犯了《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大忌,我們必須迎頭痛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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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告領導台北市的柯文哲與領導民進黨的蔡英文,此例一開,台灣就走回警察國家的老路。此案若成定局,歷史將會記載,欣然與民進黨人聯手的柯文哲,就是重建台灣警察國家的始作俑者!柯文哲與蔡英文啊,兩位還要繼續保持緘默,縱容所屬摧殘台灣得之不易的言論自由,擁抱警察國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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