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28日發表社論說,在資深媒體人李艷秋日前因遭辱向《自由時報》提告,同時《自由時報》亦向李艷秋發表公開聲明致歉之後,我們一直遲到今天,才想針對此一事件表達幾點看法。原因很簡單,整個事件的本身,是非公道其實已經相當清楚,我們只是想冷靜的觀察事件爆發之後的這幾天,台灣社會的所謂公共論壇,究竟會有怎樣的反應?特別是那些好發讜論的社會清流們,究竟會怎麼說? # n' H) O- V1 A1 F+ `2 d-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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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說,誠實的說,結果雖讓人有些失望,但其實也並不太令人意外!社會團體部分只有世界女記者與作家協會“中華民國”分會發表正式聲明譴責,其他婦團如婦女新知基金會、勵馨基金會等都只是個人被動接受採訪表達意見,並未發表任何聲明;媒體觀察組織呢?除了媒觀基金會的董事長在被動接受訪問時,說了些如“做為記者一定要謹慎”很抽象的評論外,同樣沒發表任何聲明,其他一些平日反應很快的組織,如記協、媒體公害防治基金會等都不見有任何反應,至於平日動作很快的幾位媒改學者與運動人士,也都異常安靜,仿彿這檔事根本沒發生過! 5.39.217.768 Q0 Q8 W8 }5 j @+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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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諱言的說,這個現象很有趣,也很值得深究。台灣推動婦女運動那麼多年,針對媒體中不當物化女性的批判,說來都已經有很長的歷史了,照說這一切都該是普遍價值,甚至是大是大非,不容有一絲妥協空間的常識了!《自由時報》從5月12日報道〈中視主播斷層,挖貧乳主播救火〉,到21日再報道〈大學生告白,B奶主播暗爽〉,文字修辭極度下流不堪,社會輿論卻只有資深媒體人李艷秋看不下去,撰文〈主播只剩罩杯?〉召喚新聞專業,結果換來的竟是《自由時報》再發一篇〈不爽聊罩杯,李艷秋其實是A書女主角〉報道,這般的新聞操作,踐踏的何止是新聞專業?對台灣積累許久的“兩性平權”意識,難道不是莫大的羞辱嗎? 5.39.217.76 m9 _8 Z. E% g1 ^0 s6 g+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