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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居屋違法加按 房署5年控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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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onqq
時間:
2015-5-15 07:32 AM
標題:
居屋違法加按 房署5年控27人
居屋業主若要將未補地價的樓宇進行加按,必須獲房屋署署長批准,但由於申請需時,令財務公司有機可乘,用免補地價噱頭利誘業主借貸,房署過去5年共檢控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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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地產界人士估計,違法加按的居屋或多達8萬個、涉款達200億元;大律師指房屋署可根據房屋條例賦予的權力追索,嚴重者隨時會被收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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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補價加按 須署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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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未補地價居屋在變動業權上有多重限制,有立法會議員關注相關業主近年違規情況有否加劇,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書面回覆立法會指出,業主如想將未補地價居屋加按,事前必須獲房屋署署長批准,申請亦僅會在業主有急切經濟困難的情況下才會獲批,過去5年當局共批出1,771宗未補地價居屋的加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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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每年平均檢視逾4,500個土地查冊紀錄,以覆查是否有人違規加按居屋單位,過去5年共檢控27人,當中11人被法庭定罪,另有11宗個案仍在處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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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署亦發現有未補價居屋業主,以私人貸款形式與財務公司簽訂貸款協議,雖然未必有足夠證據證明貸款是以居屋單位作抵押,但會就個別個案可否作出檢控,向律政司尋求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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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需8個月 業主鋌而走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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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全港約有32萬個居屋單位,當中約25萬個未補地價,根據房屋條例,未補地價居屋單位不能轉讓、按揭或抵押業權,除非業主有特別理由如急需籌措醫藥費、教育費或殮葬費等合理原因,房署會因應個別情況批准業主免補地價加按,需時約8個月,時間長加上申請文件繁複,令急需現金周轉的業主不惜鋌而走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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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輕易找到提供類似服務的財務公司,部分標明提供「居屋業主貸款」服務,強調業主毋須補地價便可獲取高達20萬元之低息貸款,貸款可用於還卡數、私人及公司周轉、補地價、裝修或投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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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惠集團行政總裁湯文亮估計,市面有近8萬個未補地價再按居屋單位、涉款或多達200億元,若要為樓宇按揭必須到田土廳登記:「一旦債仔走數,債主可以釘契。」但因現時交易違法,無法用樓宇抵押,只能用私人借貸方式,債仔一旦走數,財務公司就要用自己方式追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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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居屋業主如無向田土廳登記,財務公司基於衡平法賦予權益,獲法律上保障,透過文件、人證、信息或口頭承諾,循民事程序向業主追討欠債;如業主無能力償還,財務公司可向法庭申請抵押物業變賣,若出現資不抵債,亦可向法庭申請破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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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未補價居屋業主違規申請二按,房屋署可根據房屋條例賦予的權力追索,嚴重者隨時會被收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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