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馬來西亞]
6個月寬限期結束明起取締違規墨鏡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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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onqq
時間:
2015-5-1 08:01 AM
標題:
6個月寬限期結束明起取締違規墨鏡車
(吉隆坡29日訊)車輛墨鏡新條例經過6個月的寬限期後即將結束,陸路交通局宣布將從5月1日起執法取締違規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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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路交通局總監拿督斯里依斯邁在文告中說,執法單位將全面取締違規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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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取締行動原本應在去年11月1日執行,但因當局在新條例中重新檢討,而給予6個月的寬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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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月的寬限期足夠讓車主更換墨鏡,現在車主沒有理由再反對。”他指出,執法單位將根據陸路交通局1991年的條例,向違規的車主開出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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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例車主罰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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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陸路交通局的新標準,汽車擋風鏡的透光度必須是70%(暗度30%),前座左右車窗透光度50%(暗度50%)、後座左右車窗和後車玻璃透光度30%(暗度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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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特定人士包括國家元首和各州統治者、蘇丹、正副首相、州務大臣或首長之外,上至國州議員,下至平民百姓及所進口的車輛,都必鬚根據以上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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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締違例車主會面對300令吉的罰款,被提控上庭的初犯者可面對不超過500令吉罰款或監禁兩週,而重犯者則罰款1000令吉或監禁兩週,或兩者兼施。
作者:
gohtk
時間:
2015-5-1 12:40 PM
难道这也是一年一度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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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有钱人的大番薯七人车,保姆车黑到比包公的脸还黑都不见得他们去捉,这些活动是让执法人员作为筹款运动的其中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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