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台灣]
罪不如「蘇祿軍」 虐殺女大生再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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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jid77
時間:
2015-3-21 08:54 AM
標題:
罪不如「蘇祿軍」 虐殺女大生再判無期
徵信業者黃文進殺害陳姓女大學生,又性侵兩名女子,一審認為黃殺人手段屬輕手法判無期徒刑;檢方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竟以菲律賓武裝組織「蘇祿軍」砍頭、剉腦殺害警察手段為對照,認定黃所為「不屬最嚴重犯罪」維持原判,全案可上訴。一審法院調查,四十歲的黃文進迷昏陳姓女大生後,以小型瓦斯瓶加裝噴嘴,朝陳女口中噴瓦斯,致被害人缺氧致死再棄屍,法官認為陳女死前無太大恐懼及痛苦,僅屬輕手法加害方式,不算最嚴重犯罪,判黃無期徒刑。檢察官不服上訴,指黃知道陳女父母雙亡,自己在外租屋沒人照應,利用陳女感情受創趁虛而入,騙色騙財後痛下殺手,事後還策畫製造不在場證明,請二審判處適當之刑。二審法院合議庭為支持黃殺人手段屬輕手法的認定,引用網路報導,指菲律賓武裝組織「蘇祿軍」殺害大馬警察時,將被害人砍頭、剉腦、挖眼、剖肚取腸處決,黃殺人手法相比下「不屬最嚴重犯罪」,認為無與世永遠隔離的必要。法界人士認為,二審拿「蘇祿軍」殺害大馬警察的手段,與黃殺害女大學生作比較,「非常不恰當」,因「蘇祿軍」是武裝組織,為爭主權與大馬軍警發生槍戰,而黃是單純謀殺案,「根本是兩碼子事」。黃文進一○一年底,趁陳女感情失意時和她交往,慫恿對方賣屋投資他的徵信社,陳女賣屋拿出三百萬交給黃,黃得款後提議分手,陳女學生不斷聯絡,希望能挽回他的心,引發黃殺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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