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S. C! U7 ^8 U" G, {《私產與佃農分成》(一九六八)、《佃農理論》(是書,一九六九)、《合約選擇》(一九六九)、《合約結構與非私產理論》(一九七○)、《子女產權與中國婚姻》(一九七二)、《蜜蜂的神話》(一九七三)、《價格管制理論》(一九七四)。上述七件作品不僅今天還在,被引用的頻率有上升趨勢。有另外兩件是否還在有問號。其一是一九六九年發表的只兩三頁的短文,題為《費雪與紅衛兵》。這小品歷來認為不會有人讀,但今天某網頁說是我的famous wit。看來是一些行內君子在我背後閒言閒語。另一篇是一九七五年發表的《屋頂與天星》,寫香港二戰前的租金管制。雖然寫得用心,我歷來不認為該文有機會傳世,因為寫的是很特別的實例,沒有一般性的用場。但上文提到的讀物表,該文竟然出現。 . K4 o K1 g5 R/ i' Q* r5.39.217.76( P, w% G. l6 m4 c. M& F
用英文下筆的學術論著中,我沒有發表過一件大紅大紫的。然而,四十年是長時日,還有人記得,而被引用的頻率,下降了一段日子後今天再上升。同樣被行家們引用二百次的文章,出道兩年就二百次,之後不再,是大紅,卻遠不及每年五次四十年加起來二百次那麼重要。事實上,只要大約平均,四十年加起來有百多次算是經典之作了。我一九八三年發表的《公司》,兩年前的引用指數一千四百多,是我被引用最多的英語文章,到今天三十二年。科斯一九六○年發表的《社會成本問題》是個奇蹟,兩年前算被引用約二萬次!法律刊物幫了他一個大忙:被經濟學界開始漠視之際,法律學界極為重視。% P& ]2 |) Q, R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