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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隆消協:避免無止盡壓榨受害者應舉報大耳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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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onqq
時間:
2015-2-18 07:58 AM
標題:
隆消協:避免無止盡壓榨受害者應舉報大耳窿
(吉隆坡17日訊)吉隆坡消費者安全協會主席山蘇丁指出,基於不了解對付“大耳窿”的相關法令,還有受害者不敢報警的情況下,導致受害者飽受“大耳窿”無止盡的壓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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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若受害者繼續償還債務,僅會鼓勵這些非法放貸者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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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入'大耳窿'陷阱或接獲死亡威脅的受害者,不需要感到害怕,反之應該向警方報案,因為大馬是個民主國家,我們有法令及條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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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馬新社報導,他說在報警之前,受害者應該收集所有資料包括被恐嚇的類型、電話號碼、照片或車牌號碼,以協助警方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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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這些'大耳窿'也是人,他們也會害怕被相關單位逮捕,因此,若已經還清貸款,仍然繼續被騷擾就應該立刻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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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法令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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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蘇丁說,在1951年放貸法令下,非法放貸者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少過2萬令吉及不超過1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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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重新修訂的法令必須更好解決“大耳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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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在放貸法令第5(2)條文下,只要有人出面聲稱被捕的'大耳窿'是其僱員,該名'大耳窿'就會面對刑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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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警方必須將案件轉交給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大耳窿'就會被無罪釋放,可能僅被罰款違反放貸公司執照條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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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修訂法令必須確保大耳隆會在刑事法令下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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